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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心科技: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20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心科技”)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董事会关于本次
  现金管理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经审议批准的资金额度。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项目
  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使用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该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经审
  议批准的资金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在经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拟投资的
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控风险,审
慎选择投资产品,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可能存在如下投资
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产品均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
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将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根据
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仍
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拟投资产品的风险评估程序,审慎筛选投资对象,选择
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
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将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所投
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及内部操作和
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
序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查或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
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
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
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 2023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实
施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有效,
经营管理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的实施不会
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
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
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同意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
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农心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农心科技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农心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项目
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农心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