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心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1-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心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项目
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该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经审
议批准的资金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在经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拟 投资的
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的产品;
1
2、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控风险,审
慎选择投资产品,确保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拟投资产品均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
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2、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将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范围内,根据
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仍
不可预期;
3、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2
1、公司将严格执行拟投资产品的风险评估程序,审慎筛选投资对象,选择
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
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的部门,将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所投
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及内部操作和
控制程序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内部操作和控制程
序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查或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
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公司现实情 况和长
远利益,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
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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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
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
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同意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的实
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
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现行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有效,经营管理
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基于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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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实情
况和长远利益,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资金安
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和主营业务正
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农心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农心科技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农心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项目投资支出
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农心科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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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蒲贵洋 顾培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