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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心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心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农心科技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农心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二)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与方法

    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通过观察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采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抽样
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对监督
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内审查报告的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后
视重要性程度判定是否提交审议。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农心科技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与收款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与环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子公司管
理、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管理等。
                                    1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公司潜在风险、风险承受度等
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
量指标。

  重要程度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 1%                    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总额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总额
 重要缺陷
              1%                                   5%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 0.5%                  错报<利润总额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
             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重大缺陷
             2.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3.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4.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致使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事件的其
 一般缺陷
             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


                                         2
定。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损失≥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或 1000 万元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或 1000 万元>损失>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
 重要缺陷
              或 300 万元
 一般缺陷     损失≤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或 3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3.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且公司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补
 重大缺陷
              足合适人选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失效;
              4.公司主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
              控制度,但未有效执行;
              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致使相应部门、岗位主要
 重要缺陷
              职责不能正常开展;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未得到整改。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致使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事件的其
 一般缺陷
              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六)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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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根据《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2022 年度,在首发上市保荐以及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不定期对农心科
技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农心科技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查阅部分合同、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内部审计等相关报告、三会会议资料、决
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与公司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场调查及
走访相关经营情况,对农心科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农心科技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
效的内部控制;农心科技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蒲贵洋                 顾培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