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5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署页)
敬志勇 刘毅群 孙聘银
2023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