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坤泰股份:融资管理制度2023-04-26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
行为,降低融资风险,提高融资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
是指公司以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行为;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依法以
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融资管理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战略
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二)价值创造原则。融资管理应以持续创造公司价值为核心,通过科学合
理的筹资决策,实现筹资成本最低、资金结构最优;
    (三)风险匹配原则。融资管理应确保负债规模与公司的风险综合承受能力
相匹配。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四条 各项融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无权批准对外投资融资。如子公司拟进行融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
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融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权益性融资业务及发行债券的承办部门,
负责外聘中介机构,组织拟订发行公司股票等权益性融资方案、发行债券融资方
案和相关文件的准备、起草、归集、协助申报,并负责相关融资文件的收集、整
理、归档、保管。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同时负责所有融资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六条 财务中心是公司债务性融资业务(除发行债券业务外)的承办部门,
负责办理银行借款、还款、票据贴现等融资业务,并负责相关融资文件的收集、
整理、保管、归档。财务中心同时负责所有融资业务的核算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和财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融资活动有关的
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 融资活动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实行年度统筹、季度平衡、月度执行的管理方式,
根据战略需要、业务计划和经营状况,预测现金流量,统筹各项收支,编制年度
融资计划,并据此分解至季度和月度融资计划。必要时根据特定项目的需要,编
制专项融资计划。
    年度融资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编制依据、融资规模、融资方式、资本成本等;
季度和月度融资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年度经营计划、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展水平、
资金周转水平、融资方式、资本成本等。公司融资计划作为预算管理的一部分,
纳入公司预算管理。
    第九条 公司的权益性融资活动及发行债券方案,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权批准部门的批准文件后实施。
    第十条 公司的债务性融资活动(除发行债券外)由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一)负责拟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年度融资计划,报经总经理、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实施;根据批准的融资计划编制
融资方案经总经理审议后组织实施;融资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资本结构、资本成
本、融资用途、融资规模、融资方式、融资机构的选择依据、偿付能力、融资潜
在风险和应对措施、还款计划等;
    (二)负责选聘中介机构,拟订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
方案,报经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的债务性融资活动应遵守金融机构借款的规定,接受金融机构的
监督;正确计算应付利息,按期预提和支付利息;按时偿还债务,遵守信贷纪律
和结算纪律。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中心应随时掌握各项筹措资金的借款时间、金额等内容,
保持足够的现金流量,按时偿还借款、债券本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时发放股
利。
       第十二条 公司所融资金到位后,必须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
监督。
    (一)公司所融资金应按批准的用途、范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确有必要
改变资金用途的,必须事先获得该融资批准机构的同意后才能改变资金的用途;
    (二)公司权益性融资所募集的资金应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
存放、使用、管理和信息披露;
    (三)公司所融资金应进行严格的会计控制,具体措施包括对资金支付设定
批准权限,审查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对资金项目进行严格的预
算控制等。
       第十三条 预计将发生借款或债券逾期不能归还的情况时,财务中心应及时
分析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资金状况,并及时与债权人协商,
通报有关情况,制定应对预案。
       第十四条 融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一)融资方案的编制人与审批人分离;
    (二)办理股票、债券发行或银行借款等业务的人员与负责相关会计记录的
人员分离;
    (三)负责利息或股利的计算及会计核算的人员与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
离。


                         第四章 融资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公司融资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六条 监事会对公司融资活动进行持续监督。
       第十七条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融资活动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应要求相关部
门整改和完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修改,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由董
事会负责解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