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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英智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2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宏英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
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
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65.3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2,065.34万元。




                             [本页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古启军




      袁真富




      李劲松

                                                     202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