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审核报告2022-08-22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4-0013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4-00137 号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
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
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
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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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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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
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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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00]号)核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采用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61
元。截止 2022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6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 708,879,6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
用 103,566,1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5,313,5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4-00005 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备注
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
1 32,901.94 32,901.94
扩产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350.03 3,350.0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279.38 24,279.38
合 计 60,531.35 60,531.35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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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额 额
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及产品
1 32,901.94 1,922.38 1,922.38
扩产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350.03 12.80 12.8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279.38 130.16 130.16
合 计 60,531.35 2,065.34 2,065.34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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