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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绿生态: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2-09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经核对,因工作人员失察,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
通合伙)违反其签署的《特定股东关于持股锁定及减持的承诺》,超卖股票情况
未进行披露,现对相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原“第六节 重要事项/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
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列表相关内容如下:

                                   承                                                            履
承诺                               诺                                            承诺    承诺    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由                               类                                            时间    期限    情
                                   型                                                            况
                                          本人/单位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
        陈志宏;宁波鸿元一期创业           [2017]9 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首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    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   股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正
发行    限合伙);宁波金投股权投    份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   2021    2022
                                                                                                 在
或再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     规定及要求执行。本人/单位将根据自身    年 06   年 11
                                                                                                 履
融资    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持     需要,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   月 21   月 16
                                                                                                 行
时所    限合伙);宁波同协投资有    承     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     日      日
                                                                                                 中
作承    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    诺     持;承诺自汇绿生态重新上市交易起十二
诺      有限公司;深圳灵哲投资中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单位所持
        心(普通合伙)                    有的汇绿生态股份在退市期间发行的新
                                          增股份总数的 50%。
承诺
是否
        是
按时
履行
更正“第六节 重要事项/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
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
项”列表相关内容如下:

                                 承
承诺                             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事由                             类                                        时间    期限
                                 型
                                       本人/单位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                      深圳灵哲
        陈志宏;宁波鸿元一期
                                       [2017]9 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投资中心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
首次    限合伙);宁波汇贤投资                                                               (普通合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公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伙)违反
发行    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       份                                       2021    2022
                                       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
或再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减                                       年 06 年 11 承诺超额
                                       行。本人/单位将根据自身需要,选
融资    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持                                       月 21 月 16       卖出股
                                       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
时所    限合伙);宁波同协投资      承                                       日      日
                                       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                       票。其他
作承    有限公司;上海鸿立股        诺
                                       持;承诺自汇绿生态重新上市交易起                     承诺人承
诺      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
                                       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
        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                                                                  诺正
                                       单位所持有的汇绿生态股份在退市
        伙)                                                                               在履行中
                                       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的 50%。
        1、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蒋向春作出任职年限
        承诺,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将继续在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任职。2022 年 5 月 26
        日蒋向春违反承诺,从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离职。
        2、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原财务总监李友谊作出任职年限承诺,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三年内
        将继续在公司任职。2022 年 5 月 22 日李友谊违反承诺,从公司离职,李友谊的行为违反了《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承诺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2022 年 7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李友谊下
是否
        发《关于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李友谊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
按时
        第 155 号)。
履行
        3、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股东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签署《特定股东关于持股锁定及减
        持的承诺》,承诺“自汇绿生态重新上市交易起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的汇绿
        生态股份在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的 50%”。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在公司重新上
        市之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708,311 股,其中 2,005,082 股承诺自上市起
        十二个月不减持,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660,111
        股,低于 2,005,082 股,违反了其签署的《特定股东关于持股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如本次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
解。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