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关于召开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20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0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2 月 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2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6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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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0 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
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
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 号房开大厦写字楼 37 楼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00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3.00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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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张开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可以另行表
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
表决权利。
2)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2 月 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
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
须在 2023 年 2 月 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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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 号房开大厦写字楼 37 楼,信函或电子邮件
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00
电子邮箱 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方铂淳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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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3 年 2 月 6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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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
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
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00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 √
案》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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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
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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