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1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5,446,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294%,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26.356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8 号) 核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5 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446,42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限售期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徐海飞 11,160,714 6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321,428 6 3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瑞馨 2 号私募证 11,830,357 6 券投资基金 4 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盎泽大盈一号 22,321,428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盎泽太盈一号 7,812,501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5,446,428 -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数量为 75,446,428 股,占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 26.356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729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解限 本次解除 售股份占 限售股份 序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公司无限 数量占公 号 数(股) 份数量(股) 售条件股 司总股份 份的比例 的比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1 22,321,428 22,321,428 7.7976% 2.8785% 司 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盎泽大盈 2 22,321,428 22,321,428 7.7976% 2.8785%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 3 限公司-烜鼎瑞馨 2 号 11,830,357 11,830,357 4.1327% 1.525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徐海飞 11,160,714 11,160,714 3.8988% 1.4393% 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盎泽太盈 5 7,812,501 7,812,501 2.7292% 1.0075%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合计 75,446,428 75,446,428 26.3560% 9.7294% 注 : 上表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489,187,568 63.0846% -75,446,428 413,741,140 53.3552%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286,258,860 36.9154% 75,446,428 361,705,288 46.6448% 流通股 三、总股本 775,446,428 100.00% - 775,446,428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 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 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所有股东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本 次发行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数量与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