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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绿生态: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京辉)2023-04-2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吴京辉)

        本人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
 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积
 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2022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3月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
 提名,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二、2022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应   现场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董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议
吴京辉        10          9             1        0       0               否        4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2年度,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0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全部
 参加。

 四、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内,本人对以下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届次               时间                         审议议案
                                                                                       类型
  1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3 月 15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一次会议         日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3 月 22      预案>的议案》
 2                                                                                        同意
      二次会议         日                   《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续聘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21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                                                                                        同意
      三次会议         日                   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
                                            违规担保情况》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26
 4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四次会议         日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4      《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同意
      五次会议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第十届董事会第
 6                     2022 年 9 月 30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七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0 月 18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
 7                                                                                        同意
      八次会议         日                   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1 月 30
 8                                          《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                      同意
      十次会议         日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3月履职以来,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事项、
财务管理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本人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
同时,定期进行现场调查,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通过对信息披露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4、不存在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现任独立董事:吴京辉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