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汇绿生态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华峰 联系电话:021-65667075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韩 联系电话:021-6566707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4 日
围绕近期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对《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进行讲解,主要内容包
括违规交易、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业
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披露、违反承诺、信息披
露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2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诺
1、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股东深圳灵哲投资
中心(普通合伙)签署《特定股东关于持
股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承诺“自汇绿生态
重新上市交易起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不
超过本单位所持有的汇绿生态股份在退市
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的 50%”。深圳灵
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在公司重新上市
之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为 4,708,311 股,其中 2,005,082 股承
诺自上市起十二个月不减持,截至 2021 年
3、股份减持承诺 否 12 月 20 日,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
伙)持有公司股份 1,660,111 股,低于
2,005,082 股,违反了其签署的《特定股东
关于持股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已向深
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对其所持股
份进行核实,并要求其停止违反承诺的减
持行为。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认识到超限减持属于违反承诺行为后,将
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重
新上市前承诺等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
发生。
1、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子公司汇绿园
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蒋向
春作出任职年限承诺,承诺自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三年内将继续在汇绿园林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任职。2022 年 5 月 26 日蒋向春违
反承诺,从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离
4、任职年限承诺 否
职。
2、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原财务总监李
友谊作出任职年限承诺,承诺自承诺函签
署之日起三年内将继续在公司任职。2022
年 5 月 22 日李友谊违反承诺,从公司离
职,李友谊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
3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2022 年 7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管理一部对李友谊下发《关于对汇绿生
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李
友谊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55 号)。
对于上述人员违反承诺离职的情况,公司
已提醒所有承诺主体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
律法规、规则以及各自所作出承诺等的学
习,同时公司加强内控管理,以杜绝此类
情况再次发生。
5、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竞业限制等方面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7、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
是 不适用
会变相投资于房地产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华峰 张 韩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