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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精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713号)2022-08-18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1713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1-3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11713 号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精密公司)编制的截止2022年7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联合精密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
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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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11713 号鉴证报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联合精密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联合精密公司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合精密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萃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金龙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第2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983,33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25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983,334.00 股,募集
资金总额 519,429,179.5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44,625,311.14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74,803,868.36 元,已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账号为 44477001040040067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 26,017,633.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786,234.96 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377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      项目备案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          核准文件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441823-
   1      新增年产 3800 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          13,904.31      13,904.31
                                                                                 33-03-019868
          200 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020-340521-
   2      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13,764.65      10,645.23
                                                                                 33-03-009576
                                                                                 2101-340521-
   3      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12,868.96      11,329.08
                                                                                 04-01-403718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合     计                          49,537.92      44,878.62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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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扬山联
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800 万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 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经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立项,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
化建设项目于 2020 年 4 月 9 日经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
化建设项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经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上述项目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59,760,571.1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一、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3800 万
                                                                             65,339,552.26
件空调压缩机部件、200 万件刹车盘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其中:工程建设投资                                                           20,440,534.38

      设备购置                                                               43,019,017.88

      其他实施经费                                                            1,880,000.00

二、安徽精密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79,190,852.34

其中:场地建设投入                                                           12,694,006.00

      设备购置费                                                             60,072,826.88

      基本预备费                                                              6,076,685.30

      铺底流动资金                                                             347,334.16

三、安徽压缩机壳体产业化建设项目                                             15,230,166.50

其中:场地建设投入                                                           11,873,139.04

      设备购置费                                                              3,357,027.46

                         合计                                            159,760,571.10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0,642,944.54 元,其中部分承销费
和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44,625,311.14 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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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5,188,576.79 元,因此一并置换,具体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类别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                                            1,500,000.00           1,500,000.00

 审计、验资费                                            2,358,490.58           2,358,490.58

 律师费                                                   849,056.58             849,056.58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481,029.63             481,029.63

                 合计                                    5,188,576.79           5,188,576.79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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