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精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6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扬山联合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
务,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
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 2022 年度
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1项议案,会议的通知、
召开及表决程序均合法、独立、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报出公司 2021 年度经审阅财
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 2022 年 2 月 16 日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
第二次会议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设立子公司并购买土地
使用权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 的议案》
2 2022 年 3 月 3 日
第三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报出 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报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予
以确认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第二届监事会 金管理的议案》
3 2022 年 7 月 21 日
第四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4 2022 年 8 月 17 日
第五次会议 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5 2022 年 8 月 26 日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六次会议
3.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6 2022 年 9 月 27 日
第七次会议 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7 2022 年 10 月 24 日
第八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
8 2022 年 11 月 29 日
第九次会议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
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
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合法,决议事项重要且有意义;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对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对待,有力执行,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无任何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认真负责,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
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
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贯彻执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监事会认为:公
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阅了
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已制定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合理、有效,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
个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
的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监事会全体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公司业务的了
解,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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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