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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精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3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
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
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公司按照其资历、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对应该岗位的薪
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发放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公司每年给予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
    (三)监事:公司按照其资历、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对应该岗位的薪酬及绩
效考核奖励标准发放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按照其资历、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对应该岗位的
薪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发放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
效。
       五、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是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而
制定的,有利于进一步促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
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