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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晶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2022-10-22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435.640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677,769.5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107,306,969.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370,800.00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
[2022]11245-1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18,331.17            18,331.17
   2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14,516.56            14,516.56
   3       研发中心项目                                6,389.35             6,389.3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800.00             3,800.00
                   合计                               43,037.08            43,037.08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及说明

    因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办公等需求,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生产经营
的需要,公司拟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基础上扩大建设面积增加投资总额,
在原有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增加的投资额用于新增的报告厅、办公场所等。增加
的投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本次调整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建设背景、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仍与公司前期
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变更批准备案,公司将在项
目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落实办理上述政府部门变更审批事项。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对于新增的资金需求,公司届时将以自有资金追
加投资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
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对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也未改变“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目标,即提升公司整体
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调整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研发中
心项目”基础上扩大建设面积增加投资总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增加建设面积,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的整体规划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增加建设面积。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增加建设面
积,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增加建设面积。

    六、备查文件

    1、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