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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7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审查,
马雷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专业能力等方面均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
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斌权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学福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袁良杰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