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一彬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没有缺
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我们均按时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2022 年度,我们对所有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
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站在公正、客观、独立的角度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1、2022 年 1 月 21 日,我们对《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 年 1 月 24 日,我们对《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金额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3 月 11 日,我们对《关于追加确认公司 2021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人事前认可意见。
    4、2022 年 3 月 16 日,我们对《关于追加确认公司 2021 年偶发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9-2021 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3 月 29 日,我们对《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翼宇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并由全资子公司宁波翼宇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2 年 4 月 8 日,我们对《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6 月 6 日,我们对《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事项》发了事前认可意见。
    8、2022 年 6 月 9 日,我们对《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9 月 14 日,我们对《关于审议公司<2022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12 月 16 日,我们对《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1、2022 年 12 月 20 日,我们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
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我们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对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财
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聘请审计机构、金融机构授信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
核。
    2、我们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等事项
进行了专项审核。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
式,及时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内部生产经营现
状, 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2022 年度,
我们积极配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核查工作,有效推进申报进程并通过
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提升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股东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我们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我们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独立董事: 金浪、     郑成福、   吕延涛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