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飞)2023-04-2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
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吕飞 7 2 5 0 0
(二)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6 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应出席股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数
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吕飞 6 1 5 0 0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出具书面意见:
(一)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中
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2-2025 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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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就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
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2-2025 年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持续关
联交易、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执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提名
王明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2022 年半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等会议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同时采用实地现场考
察、听取报告、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内部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本人按照《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制度,对公司财务信息、关联交易、内控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
查。对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进行了审核,做到了勤勉尽责,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经理层成员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提出了专业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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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同时参照行业水平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2 年度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方案和执行方案进行了审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
(三)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对
董事选举及其选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关注公司经营及财务的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
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询问并核查有关问题,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发生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促进
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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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签 字:
独立董事:吕飞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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