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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明江)2023-04-2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
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王明江           3          1               2           0         0

    (二)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6 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应出席股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数
              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王明江           1           0              1           0        0

    王明江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2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出具书面意见:

    (一)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公

                                      1
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2022 年半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等会议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同时采用实地现场考
察、听取报告、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内部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尚未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未来将
积极参与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
展规划,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
审查,以备公司选聘。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关注公司经营及财务的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
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询问并核查有关问题,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重大事项,监督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2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发生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促进
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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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签    字:

  独立董事:王明江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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