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材料: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3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
简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0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500109203237470J)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截至现场检查日,你公司尚未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且尚未对 2021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年报财务信息知情人建立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三十条(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5 号》)第
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及《监管指引第 5 号》第
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现要求你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9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重庆证监局(重庆
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 号合景大厦 15 楼)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
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以上问题,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
极进行整改。公司已于现场检查后对 2021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年报财
务信息知情人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
公司一定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
制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
展。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重庆证监局《关于对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