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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材料: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5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监

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股东

权益,对公司 2021 年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股东大会会议执行情况、

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

健康发展。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

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共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

均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       召开
                                              审议议案
  届次       时间
                       1.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第三届监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1 年 4
事会第五               4.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月 15 日
次会议                 合伙)的议案》
                       5.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在每次会议中根

据会议议题和监督职责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会议的程序和内容

依法予以监督。

 出席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股东大会共计一次: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数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6

  列席公司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共计六次: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数

第三届董事第十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5 日       1

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7 日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15 日       8

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5 月 17 日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9 月 16 日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12 月 1 日       1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既对公司董事会实施监督、又对股东利益实施维护;严

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办事,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调整情况、资本运作情况、生产经营及市场开发情况、

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遵

纪守法情况进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保证了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的落实及各事项的规范运作,维护了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稳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经营目标明确,

运作规范;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落实。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汇报、定期审计的等

方式,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

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控制得力,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

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的,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及各

子公司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扩展华东、东北市场,

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区域,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决策程序,科学严

谨,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对外担保及资产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了合规的

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聘请 2021 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八)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

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预、决算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符合有关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十)公司 2021 年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内

控规范体系建设,修订并完善了内控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治理

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

相符。

    三、对公司 2021 年度情况的综合意见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通过列

席董事会议,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

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是合法有效的。

    (二)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

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的勤勉尽责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

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

违法违规行为。

    (三)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

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公司的会计报表符合新会计制度的有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

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一)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

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2021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

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

化服务意识,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以监督公司落实对股东

所作承诺为重点,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地

进行。

    本监事会的工作一直得到各位股东、董事及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

谨此表示衷心感谢!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