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材料: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1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
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
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鹰先生、熊杰先生、韩跃先生、江
世学女士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意提名李边卓先生、
杨安富先生、胡耘通先生三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其中杨安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已经对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
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不存在连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与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它四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熊鹰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高级工程师,MBA。曾就读于四川省工业学校轻机专业、西南师
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专业,并于2001年3月获得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学
院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74年8月至1977年1月担任四川仁寿县方
家二小教师;1979年8月至1981年12月担任宜宾长江纸业公司技术员;
1982年1月至1985年4月担任重庆玻璃耐火材料厂技术员;1985年5月
至1989年12月担任北碚轻工耐火材料厂副厂长、代厂长、厂长;1990
年1月至1992年7月担任北碚窑炉工程公司总经理;1992年8月至1996
年8月担任长江造型材料公司总经理;1996年9月至2008年1月担任重
庆长江造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2年
12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
今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熊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416,448股。熊鹰先生
与熊杰先生、熊帆先生、熊寅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熊鹰先生
与熊杰先生为兄弟关系,与熊帆先生为父子关系,与熊寅先生为叔侄
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XIONG ZHUANG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
熊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鹰先
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
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熊杰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西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1984年1月至1989
年7月担任四川仁寿县陵阳粮站保管员;1990年2月至1999年1月担任
四川国家粮食储备库厂长;1999年1月至2008年1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重庆长江
造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担任重庆
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熊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76,548股。熊杰先生
与熊鹰先生、熊帆先生、熊寅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熊杰先生
与熊鹰先生为兄弟关系,与熊帆先生为叔侄关系,与熊寅先生为父子
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XIONG ZHUANG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
熊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杰先
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
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韩跃先生,195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1982年8月至1985年1月担任吉林省轻工厅吉林省皮
革服装工业公司科员、助理工程师;1985年1月至1987年1月担任中国
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重庆畜产分公司部门经理;1987年1月至1998
年7月担任重庆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2
年5月担任加拿大威尔思管理咨询重庆公司客户总监;2002年5月至
2008年1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
月至2018年12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8年12月至今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韩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90股,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韩跃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江世学女士,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2年12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1月至2013年7月担任重庆长江造型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担任重
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担
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江世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91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江世学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边卓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大专学历。现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1987年9月至1991
年10月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1991年10月至1996年8月担
任纺织工业部科长;1996年8月至2005年6月担任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
长;2005年8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
会会长;2013年10月至今担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
截至目前,李边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李边卓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杨安富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今担任重庆工商大学讲师、副教授。
截至目前,杨安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杨安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胡耘通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博士学历。2011年6月至今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截至目前,胡耘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胡耘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