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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材料: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7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

    1.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2,199,41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人民币 32,879,76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4,659,823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为 106,859,233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转增金额。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

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82,199,4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前本公 司总股本为 82,199,410 股,分 红后总股 本增至

106,859,23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36                熊鹰

         2               01*****359                熊杰

         3               01*****251                熊帆

         4               01*****124                熊寅

         5               07*****272            XIONG ZHUANG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61,649,410   75.00%     18,494,823   80,144,233   75.00%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20,550,000   25.00%      6,165,000   26,715,000   25.00%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82,199,410 100.00%      24,659,823   106,859,233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份变动情况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6,859,233 股摊薄计算,

2021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90 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最

低减持价格将由 25.56 元/股调整为 19.35 元/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 6 号

    咨询联系人:周立峰

    咨询电话:023-88212160

    传真电话:023-88212150

    十、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