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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材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8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长江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额度(指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2 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0,5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5.56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525,258,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4,5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8-44 号”《验资报
告》。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铜梁有限公司“环保
  1      覆膜砂生产及铸造废砂循环再生资源化项       14,000.00     13,600.00
         目”
         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覆膜砂生
  2                                                  8,253.00     7,500.00
         产和循环再生砂处理项目”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3      砂芯 7.2 万吨、CCATEK 环保覆膜砂 7.92 万   12,102.92     10,900.00
         吨项目”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仙桃有限公司“环
  4                                                 8,829.51      8,800.00
         保型覆膜砂及铸造废砂再生生产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4,650.00

                   合   计                          48,185.43     45,45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按募投项目建设进
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
本型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
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
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
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
再投资金额不包含在前述额度内。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四)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
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
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拟购买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的前提下,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
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
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五、对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和相
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额度(指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
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金
额不包含在前述额度内。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
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3.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同意。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
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和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形,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进行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
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长江材料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