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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好上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6,320 万元(或
等值外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
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
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
文件。实际控制人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士在不超过人民币 196,320 万元(或等
值外币、含本数)的授信额度内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
道,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人民币额度不超过 196,32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
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
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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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分配如下:
 申请授信主体/被担保方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担保方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8,000 万元   王玉成、范理南

深圳北高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5,000 万元   王玉成、范理南

前海北高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2,000 万元   王玉成、范理南

香港北高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2,000 万元   王玉成、范理南

公司及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13,000 万元   王玉成、范理南

公司                      农行深圳市分行                 4,000 万元   王玉成、范理南

深圳北高智                农行深圳市分行                 3,000 万元   王玉成、范理南

香港北高智                恒生银行                      63,000 万元   王玉成

香港北高智                东亚银行                      22,400 万元   王玉成

香港北高智                大华银行                       7,700 万元   王玉成

香港北高智、香港天午      汇丰银行                      66,220 万元   王玉成

                         总计                          196,320 万元(或等值外币)
    注: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北高智”、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
“前海北高智”、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北高智”、天午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
天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
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在授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管理
层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授信银行的范围,调整各银行之间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玉成先生以及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范理南女士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
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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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玉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15,789 股,
通过控股股东热点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770,280 股,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37,086,0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6313%。
    范理南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通过股东深圳市点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43,750 股,通过股东南京创熠芯跑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52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94,27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690%。
    王玉成先生与范理南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玉
成先生、范理南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880,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40.5004%。王玉成先生为控股股东热点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范理南女士是股东深圳市点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
玉成先生、范理南女士可以控制的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47.8289%。
    综上所述,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士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本年度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士为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共计人民币 162,399.892 万元(按照 2023 年 3 月 31 日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8717 折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
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除上述情况外,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士未与公司
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中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
付相关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更好地
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
士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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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
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6,32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综
合授信,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在此额
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实际控制人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士在不超过人民币
196,32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额度内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
方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成先生、范理南女
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
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经
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
方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不会对
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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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的
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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