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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1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的
原则,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晏立群先生、杨立峰先生、李麟先生、晏伟先生、晏成
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
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冯均科先生、茹少峰先生、相里六续先生、王军先生的
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的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
合法有效。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
立性。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冯均科:




    茹少峰:




    宋元梁:




                                                      2023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