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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9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
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具备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杨立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麟先生、晏伟先生、
沈廉相先生、刘亚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
负责人),聘任陈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冯均科:




   茹少峰:




   相里六续:




   王   军: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