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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太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
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
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6号)核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94.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33.8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200,292,556.0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063,638,510.8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8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1          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      110,627.69        106,363.85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210,627.69        206,363.85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
际使用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
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
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
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
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
失,及时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 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
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
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