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申请银
行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225,000 万元人
民币、10,000 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同意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担保额度,同
意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人民币
的担保额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
度,可用于贷款、贸易融资等,并由公司关联方凌斌及其配偶王曦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申请人民币 31,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长凌斌、公
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康冠”)、深圳市康冠
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商用”)为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5,879.04 万元;本次担
保 实 际 发 生 后 , 公 司 的 担 保 余 额 为 25,879.04 万 元 , 剩 余 可 用 担 保 额 度 为
1
274,120.96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 年 9 月 28 日
3、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 4023 号 1 号楼第一层至
第五层
4、法定代表人:凌斌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6,000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计
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以上不含限
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脑显示器、数字电视
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智能穿戴设备、PC 盒子、电脑一体机、数
字机顶盒、液晶屏模组及背光组件、发光二极管及灯条、GPS、多媒体终端 MID
等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7、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惠州康冠、康冠商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持有惠州康冠、康冠商用 100%股权
8、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77,179,972.37
负债总额 2,688,808,420.70
净资产 2,688,371,551.67
营业收入 11,888,745,138.31
利润总额 977,729,654.92
净利润 923,540,477.35
9、或有事项:无
10、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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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凌斌、惠州康冠、康冠商用分别与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大致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银行布吉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凌斌、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
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31,000 万元
保证范围:债务人支用主合同项下额度而发生的本金余额以及基于该主债权
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凌斌、惠州康冠、康冠商用分别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本金最
高额保证合同》大致内容如下:
债权人: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凌斌、惠州市康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按乙方对债务人单笔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融资业务起始日起
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
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
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22,000 万元
保证范围:债务人支用主合同项下额度而发生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3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25,000.00 万元人民币和 12,000 万美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67,048.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24.9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凌斌与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惠州康冠与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康冠商用与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凌斌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5、惠州康冠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6、康冠商用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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