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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明利: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022-07-16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5-0010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5-00104 号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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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 2 -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0 号)核准,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54

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30,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

露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74,907,641.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892,358.49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金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                              128,999,000
                                                                 39180180806769800
 深圳熙龙湾支行                  份有限公司                                                  .00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绵绣支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                              50,000,000.
                                                                 771875919696
 行                              份有限公司                                                  0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                              100,000,000
      广东华兴银行江门分行                                       808880100014870
                                 份有限公司                                                  .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                              50,000,000.
                                                                 19200188000757503
 分行                            份有限公司                                                  0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          44306628501300578   105,892,400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份有限公司               4685                               .00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                              5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683000210
                                 份有限公司                                                  00
                                                                                     484,891,400
                                        合计
                                                                                             .00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0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 2021 年 3



                                               - 3 -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 3DNAND

闪存主控芯片及移动存储模组解决方案技术改造及升级项目、SSD 主控芯片技术开发、应用及

产业化项目、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

如下:

                                          项目总          拟用募集资
                    项目            投资额(万        金投入金额(万           建设期              备注
                                         元)                 元)
 3DNAND闪存主控芯片及移动存储模                                                            深福田发改备案
                                          29,941.88            16,196.89       36个月
 组解决方案技术改造及升级项目                                                              (2020)0227号
 SSD主控芯片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                                                           深福田发改备案
                                          32,151.82            17,392.35       36个月
 化项目                                                                                    (2020)0228号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深福田发改备案
                                          46,619.93             2,000.00       24个月
 中心建设项目                                                                              (2020)0229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000.00            10,000.00       36个月      -
                  合计                   153,713.63            45,589.24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3DNAND闪存主控芯片及移动存储模组解决方案技术
                                                                        16,196.89                    5,144.20
 改造及升级项目
 SSD主控芯片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17,392.35                    2,812.7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                      587.16
                           合计                                         35,589.24                    8,544.15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7,490.76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548.40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募集资金已扣除            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                  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保荐与承销费用                                    4,481.00                   4,331.00                 150.00



                                                - 4 -
                                                                  募集资金已扣除           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                 总额(万元)
                                                                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875.47                                           283.02
 律师费用                                        556.60                                             84.91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36.79                                              0.00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40.90                                           30.47
                  合计                          7,490.76                   4,331.00                548.40



    五、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置
                             项目               先投入金额(万                                   备注
                                                                       换金额(万元)
                                                        元)
 3DNAND闪存主控芯片及移动存储模组解决方案技术
                                                            5,144.20          5,144.20
 改造及升级项目
 SSD主控芯片技术开发、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2,812.79          2,812.7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87.16             587.16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548.40             548.40
                           合计                             9,092.55          9,092.55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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