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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明利: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2-21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信”);

   3、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
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
划,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
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下同),聘期 1 年。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
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件                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预计 4500 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辉、立信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2015      80 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

            券、银信评估、立   年报、2016 年报                      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

                  信等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

                                                                    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件                额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所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的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建军     2005 年            2021 年         2014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荣军     2005 年                            2016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龙湖川     1998 年            1998 年         2011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建军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胡荣军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龙湖川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鼎通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 2022 年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
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已提供的审计服务年
限为 3 年。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 排和工
作计划,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事前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由于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投资者保
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此,我们对此事项表示认可,同意此议案提交
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