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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贝航科: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3-04-24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3-009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内容提示: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润贝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任
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货币保
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
操作仍存在市场、流动性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时,仍能维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在
董事会授权期间滚动使用。

    3、交易对手方、交易品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
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
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
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4、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或
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额
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
案。

    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规避利率风险的原则,所有外汇衍
生品业务均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
成浮动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操作或内
部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而造成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
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信息,
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3、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金融
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因素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面临一定
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管控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禁止进行投机行为。

    2、公司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选择
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
险管理制度,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3、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
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
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
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将定期对外汇衍
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
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四、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
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
管理。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任
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贝航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
保荐机构对润贝航科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四)《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六)《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