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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羊马: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12-20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1-010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向全资子公司重庆主元多
式联运有限公司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三羊马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一期)。
公司 IPO 募投项目三羊马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一期)项目拟用募集资金
154,537,320.76 元人民币,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4,537,320.76 元及其孳息(孳息以实际划转日金额为准)向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
运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并对其进行专户存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1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01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0,160,000.00 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0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90,16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
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7,320,792.45 元(不
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537,320.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8-31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近日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主元联运”)、申港证券分别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三羊马多式联运(重庆)智能
                                  34,922.26         15,453.73       主元联运
 应用基地(一期)
   信息化建设项目                  4,046.00          4,000.00        三羊马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三羊马
   合计                           46,968.26         27,453.73          --



    三、本次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三羊马
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元联运。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 154,537,320.76 元及其孳息(孳息以实际划转日金额为准)向子公司重庆主元多
式联运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并对其进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金额:根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向子公司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借款人民币 154,537,320.76 元及其孳息(孳息以实际划转日金额为准)。
    (2)借款用途:用于“三羊马多式联运(重庆)智能应用基地(一期)”项目的
实施。
    (3)借款期限:1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
议,该款项可自动续期。
    (4)利息约定:无息借款。


    四、本次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主元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606PJ93N
    (3)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6 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邱红阳
    (6)注册资本:15,800.00 万元;实收资本:15,800.00 万元;
    (7)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 16 号附 8 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运专用运输(以上两项须取
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国际货运代理;联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利用互联网零售汽车及其零配件;汽车及零配件维修服务;机械设备
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租赁(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二手车
经纪;再生资源回收(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洗车服务;停
车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主元联运 2020 年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1-9 月/2021.9.30     2020 年度/2020.12.31
         总资产                   233,025,531.25               106,702,146.20
         净资产                   152,691,852.03                46,082,873.27
         净利润                    -1,391,021.24                -2,309,347.62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
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主元联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主元联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向全资子公司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
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监事会同意议案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向全资子公司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
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议案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三羊马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协议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