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羊马: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2-082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 会议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2. 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5)。
    2.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 199 号附 1-80 号公司会议室。
    5.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7.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3,996,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4621%。
    (1)现场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3,992,5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7.456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52%。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334,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657%。
    (1)现场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33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604%。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2%。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董事和监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传琦、黄莹出席并见证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9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9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议案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议案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股东邱红阳(持股 50,150,000 股,占
比 62.66%)、邱红刚(持股 250,000 股,占比 0.31%)为关联方(邱红阳系邱红刚之
兄),回避表决。其中回避表决股份为 50,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62.97%。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议案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股东邱红阳(持股 50,150,000 股,占
比 62.66%)、邱红刚(持股 250,000 股,占比 0.31%)为关联方(邱红刚系关联方重
庆博顿美锦酒店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邱红阳系邱红刚之兄),回避表决。其中回避表
决股份为 50,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62.97%。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9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议案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和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9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99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33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传琦、黄莹
    (3)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