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11-03
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1 号)核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93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
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9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由 36,000 万股变更为 40,001 万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中,相关股东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腾投资”)承诺:“(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慕腾投资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慕腾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慕腾投资持
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慕腾投资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慕腾投资将承担
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
将归公司所有。(4)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慕腾投资
承诺届时上述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
管机构的要求。(5)上述承诺内容系慕腾投资真实的意思表示,慕腾投资自愿
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慕腾投资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2、王炳坤(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集永(实际控制人、董事)
和姚吉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上述承诺。(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
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
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6)本承诺出
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
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上述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
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7)上述承诺内
容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盛艳、江涛、李立发、赵元贵、张景云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4)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
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股票的收益将归公
司所有。(6)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上述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7)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
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收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未满 6 个月,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37.93 元/股(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实施 2022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 元(含税),除权除息后,
公司股票发行价格为 37.93 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及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原股份锁定 延长后股份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量(股) 量(股) 主体 到期日 锁定到期日
慕腾投资 控股股东 150,000,000 2025-06-22 2025-12-22
慕腾投资及
王炳坤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73,050,000 79,906,040 2025-06-22 2025-12-22
慕泰投资
慕腾投资及
林集永 实际控制人、董事 73,050,000 79,906,040 2025-06-22 2025-12-22
慕泰投资
姚吉庆 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3,900,000 4,100,000 慕泰投资 2025-06-22 2025-12-22
盛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09,000 慕泰投资 2023-06-22 2023-12-22
江涛 高级管理人员 - 275,000 慕泰投资 2023-06-22 2023-12-22
李立发 财务总监 - 163,000 慕泰投资 2023-06-22 2023-12-22
赵元贵 董事会秘书 - 163,000 慕泰投资 2023-06-22 2023-12-22
张景云 高级管理人员 - 112,000 慕泰投资 2023-06-22 2023-12-22
注:慕泰投资,系公司股东“东莞慕泰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
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
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