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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科技: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2023-04-27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依据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职权范围运作,
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周银妹、上官俊杰和胡军科 3 人组成,由周银妹任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审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各专项发展战略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二)评估公司各类业务的总体发展状况,并向董事会及时提出发展战略规
划调整建议;

    (三)审议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和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监督、检查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六)评估公司的治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康卫娜、周银妹和上官俊杰 3 人组成,由康卫娜任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上官俊杰、周银妹和康卫娜 3 人组成,由上官俊杰任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

    (二)审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候选人;

    (三)就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核;

    (四)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人选;

    (五)拟订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上官俊杰、周银妹和康卫娜 3 人组成,由上官俊杰任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拟订董事的履职评价办法,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其中监事的薪酬
方案征询监事会意见),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二)组织董事的履职评价,提出对董事薪酬分配的建议,报经董事会同意
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三)根据监事会对监事的履职评价,提出对监事薪酬分配的建议,报经董
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四)拟订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薪酬方案,审议对高级管理人
员的业绩和行为的评估结果,报董事会批准,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应报股东大会
批准;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
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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