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胜通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3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胜通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胜通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资金使
用和募投项目建设、合规选择投资产品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本页无正文,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罗进辉:




张德贤:




闫建涛:




杨   冰: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