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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微智能: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

01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44,467,784.90 元购买黄翌婷女士其位于深

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801、B-806、B-807 房产、张伊提先生
其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207 的房产。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购买房产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黄翌婷女士,深圳市国秀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居住地址为深圳市
南山区中信红树湾 7 栋 602。黄翌婷女士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黄翌婷女士不
属于失信执行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张伊提先生,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居住地址为深圳市南
山区侨城西街 9 号世界花园海华居 1 幢 12B。张伊提先生与公司、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张伊提先生不属于失信执行人,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权利人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房产证书编号        土地用途   交易价格

                           (m)                                         (元)
          深圳市福田区车                 粤(2017)深圳市
          公庙泰然九路海      348.89
黄翌婷    松大厦 B-801                   不动产权第 0053393     厂房     12,200,683.30

                                                号

          深圳市福田区车                 粤(2017)深圳市

黄翌婷    公庙泰然九路海      245.45     不动产权第 0053383     厂房     8,583,386.50

          松大厦 B-806                          号

          深圳市福田区车                 粤(2017)深圳市

黄翌婷    公庙泰然九路海      340.43     不动产权第 0053378     厂房     11,904,837.10

          松大厦 B-807                          号

          深圳市福田区车
                                            深房地字第
张伊提    公庙泰然九路海      340.43                            厂房     11,778,878.00
                                           3000520284 号
          松大厦 B-1207

         黄翌婷女士、张伊提先生为上述交易标的所有权人,权属清晰,上述标的
  目前均存在抵押情况,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801、B-806、
  B-807 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深圳市福田区车公
  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207 抵押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
  行。房屋产权所有人会尽快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
  权属争议、司法查封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购买房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卖方:黄翌婷
               买方: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房屋权属状况:房屋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
801、B-806、B-807(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3393 号、粤(2017)深
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3383 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3378 号),建
筑面积分别为 348.89 平方米、245.45 平方米、340.43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厂
房。
    2、交易金额与付款方式:房屋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
厦 B-801、B-806、B-807 的交易金额分别为 12,200,683.30 元、8,583,386.50
元、11,904,837.10 元,由买方一次性付款,须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支付至买卖
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3、房屋交付时间:卖方应当收到全部购房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地
产交付买方。
    4、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超过 10 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
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5、产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30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
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6、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如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易,双方都不用
付违约责任。
    (二)卖方:张伊提
          买方: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房屋权属状况:房屋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
1207(深房地字第 3000520284 号),建筑面积分别为 340.43 平方米,房屋用
途为厂房。
    2、交易金额与付款方式:房屋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
厦 B-1207 的交易金额为 11,778,878.00 元,由买方一次性付款,须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3、房屋交付时间:卖方应当收到全部购房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地
产交付买方。
    4、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超过 10 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
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5、产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60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
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6、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如因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易,双方都不用
付违约责任。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房产,符合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发展扩大的办
公场地使用需求,有利于增强人才吸引力,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
高公司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