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09-16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 第 6—9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3-476 号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智微智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要求编制《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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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
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智微智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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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750,000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6.8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41,105,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8,930,471.7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82,174,528.30 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60,345,566.04 元,其中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 1,415,094.34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 29,583,595.3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175,838.6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8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资额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 67,527.07 67,527.07 44,789.94 5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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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资额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572.09 9,572.09 7,719.34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8,018.42 18,018.42
合 计 95,117.58 95,117.58 52,509.28 586.16
(续上表)
铺底流动
项目名称 预备费 项目备案编号
资金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 2,268.81 19,882.16 项目代码:2103-441900-04-01-878104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5.98 1,466.77 项目代码 2105-330481-07-02-452107
32 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合 计 2,654.79 21,348.9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14,175.5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工程建设 预备费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的比例(%)
其他费用 资金
谢岗智微智
67,527.07 14,175.59 14,175.59 20.99
能科技项目
合 计 67,527.07 14,175.59 14,175.59 20.99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34.41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6,034,56 141.51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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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律师费用 899.06 92.45
信息披露费用 521.7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2.60 0.45
合 计 8,992.92 234.4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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