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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3-2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 2015-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豫能控股                        股票代码                   00189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璞                                          刘群
电话                                     0371-69515111                                 0371-69515111
传真                                     0371-69515114                                 0371-69515114
电子信箱                                 yunengwp@126.com                              ynkglq@sina.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年比上
                                                              2013 年                                            2012 年
                               2014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355,950,298.60 3,500,195,822.85        3,505,812,335.84        -4.27% 3,802,025,374.46 3,803,243,34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70,360,063.50        291,274,992.13      290,579,012.96       27.46%     43,120,573.51      42,584,389.57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54,288,058.54        232,246,973.22      232,054,568.01       52.67%     45,885,026.92      45,885,026.92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26,506,403.66       955,628,801.96      952,464,483.07       18.27%    967,173,069.64     966,143,292.32
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30               0.4673               0.3397     27.47%            0.0692               0.06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30               0.4673               0.3397     27.47%            0.0692               0.06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67%              37.95%                33.74%       -7.07%             7.18%              7.10%
                                                                                       本年末比
                                                             2013 年末                   上年末                 2012 年末
                              2014 年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141,424,363.10       4,686,089,948.23 6,380,204,981.81        90.30% 5,078,974,364.31 5,461,925,96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22,998,783.45        913,169,048.17 1,203,671,293.74        176.07%    621,894,056.04     715,942,280.78
净资产(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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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045                                                     14,150
                                                           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0.74%      519,511,435         193,346,930 质押       170,000,000
宝盈基金-浦发银行-宝盈定增
                             其他                 4.61%       39,412,416          39,412,416
24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证券-上海银行-国联定增
                             其他                 3.68%       31,454,212          31,454,212
精选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其他               3.51%       30,000,000          30,000,000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
-慧智投资金易瑛荣 45 号结构化 其他               2.75%       23,503,769          23,503,769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1%       23,196,784          23,196,78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94%       16,629,704          16,629,704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焦作市投资公司                 国有法人           1.47%       12,607,44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77%        6,563,240           6,563,240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
                             其他                 0.65%        5,543,237           5,543,237
-富春定增 96 号资产管理计划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焦作市投资公司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有本公司股份 12,607,444 股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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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发展机遇,适时启动再融资工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近21亿元,完成
对新乡中益、鹤壁鹤淇相关股权收购,装机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净利润4.7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0亿元,经济效益再创新高,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37,903,412.13元,同比减少3.11%;主营业务成本2,360,525,173.13
元,同比减少11.51%;销售费用2,171,280.15元,同比减少22.07%;管理费用85,412,741.60元,同比增加3.31%;
财务费用153,254,536.90元,同比减少21.49%;利润总额593,390,204.17元,同比增加50.55%;净利润
471,132,411.30元,同比增加36.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360,063.50元,同比增加2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6,506,403.66元,同比增加18.27%。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减少3.11%,主要
是受电量减少、电价下调等因素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减少11.51%,主要是受煤价下跌、售电量减少等
因素影响。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36.18%、27.46%,主要原因是:电煤市场形势
变化、煤价同比降低,报告期内单位售电盈利能力增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
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
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
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
[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2015年3月5日召开的董事会2015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
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
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经梳理,公司仅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调整事项,具体事项内容以及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
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之前,对于按薪酬政策延期支付的公司高
管任期内考核年薪,在考核完毕的实际支付年度直接计入公司职工薪酬费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后,对于延期支付的公司高管任期内考核年薪,根据职工薪酬准则中对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的核算要求,对每年核定的延期支付的高管任期内考核年薪、按延期支付年限和对应的银行
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进行折现,于核定延期支付高管考核年薪的当期确认职工薪酬费用,并同时挂账“应
付职工薪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核算,以后年度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待高管任期届满
考核后统一支付挂账的高管延期支付年薪。根据公司高管延期支付年薪的考核任期判断,该会计政策变更
不需追溯调整期初报表数据,2014年计入“管理费用”的高管延期支付年薪为110,998.95元、计入“生产成本”
的高管延期支付年薪为50,100.00元,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161,098.95元。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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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被
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调增2014年末“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20,000,000.00元,调减201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00元;同时调整可比会计报表
同期数据,即调增2013年初、2014年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00,000.00元,调减2013年初、2014年初“长
期股权投资”20,000,000.00元。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对递延收益,在财务报表
其他非流动负债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后,本公司将对递延
收益,在财务报表递延收益列报。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调增2014年
末“递延收益”3,796,777.61元,调减2014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 3,796,777.61元;同时调整可比会计报表同
期数据,即调增2014年初“递延收益”3,937,777.64元、调增2013年初“递延收益”2,611,111.00元,调减 2014
年初“其他非流动负债” 3,937,777.64元、调减2013年初“其他非流动负债”2,611,111.0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报告期内通过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收购了同受投资集团控制的鹤壁鹤淇、新乡中益及新乡中益全资子公司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