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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 2015-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崇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乔艳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长:郑晓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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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03,866,041.52       814,225,796.09       816,973,396.09               -1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4,932,572.70        87,623,881.61        87,500,146.87                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0,117,084.47        82,889,605.90        82,889,605.90                8.7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5,670,544.24       451,523,537.95       451,122,917.35               -45.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10               0.1406             0.1404               -20.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10               0.1406             0.1404               -20.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2%                9.16%               7.01%                -4.19%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1,484,646,190.15    12,141,424,363.10 12,141,424,363.10                  -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17,931,356.15     3,322,998,783.45     3,322,998,783.45               2.8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信息化项目及脱硫工程政府补贴摊
                                                                       166,333.35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销;

                                                                                    按照与投资集团签订的股权委托管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4,698,113.22
                                                                                    理协议确认的一季度托管费收入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833.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125.00

合计                                                                 4,815,488.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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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78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0.74%   519,511,435     193,346,930 质押        170,000,000

宝盈基金-浦发银行-宝盈定增 24 号特定多
                                           其他         4.61%    39,412,416      39,412,416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证券-上海银行-国联定增精选 7 号集
                                           其他         3.68%    31,454,212      31,454,212
合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其他         3.51%    30,000,000      30,000,000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其他         2.75%    23,503,769      23,503,769
金易瑛荣 45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71%    23,196,784      23,196,78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其他         1.94%    16,629,704      16,629,704
通保险产品

焦作市投资公司                             国有法人     1.47%    12,607,4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
                                           其他         0.84%     7,151,490
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其他         0.77%     6,563,240       6,563,240
通保险产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6,164,505 人民币普通股                326,164,505

焦作市投资公司                                                   12,607,444 人民币普通股                 12,607,4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
                                                                  7,151,490 人民币普通股                  7,151,490
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3,599,837 人民币普通股                  3,599,837
国工商银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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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韬                                                                 3,553,170 人民币普通股           3,553,170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999,782 人民币普通股           2,999,782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投鼎利 1 号证券
                                                                     1,789,060 人民币普通股           1,789,060
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1,650,568 人民币普通股           1,650,568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
                                                                     1,225,947 人民币普通股           1,225,947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裕益灵活
                                                                     1,195,058 人民币普通股           1,195,058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焦作市投资公司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况说明                                    本公司股份 12,607,444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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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货币资金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1,092,544,892.32 元,比年初数 2,233,429,168.11 元减少 51.08%,
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用年初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拨付募投项目资本金及补充子公司流
动资金。
    ②预付账款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8,137,703.04 元,比年初数 12,859,609.45 元减少 36.72%,其主
要原因是:子公司严格控制并减少原煤采购预付款占用。
    ③固定资产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6,343,168,405.57 元,比年初数 3,344,509,694.80 元增加 89.66%,
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益公司基建工程部分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④在建工程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1,831,124,290.29 元,比年初数 4,159,080,669.95 元减少 55.97%,
其主要原因是:基建期子公司中益公司部分工程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⑤工程物资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492,905,745.16 元,比年初数 724,344,337.34 元减少 31.95%,
其主要原因是:基建期子公司随建设进度增加,工程物资投入使用转入在建工程。
    ⑥无形资产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239,247,365.45 元,比年初数 179,813,347.48 元增加 33.05%,
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益公司确认部分土地使用权。
    ⑦短期借款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400,000,000.00 元,比年初数 660,000,000.00 元减少 39.39%,
其主要原因是:经营期子公司归还银行贷款。
    ⑧应付票据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223,136,525.74 元,比年初数 472,177,092.00 元减少 52.74%,
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⑨其他应付款 2015 年 3 月 31 日期末数为 192,211,657.96 元,比年初数 863,970,375.40 元减少 77.75%,
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母公司支付了期初应付的股权转让款。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①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为 4,618,785.67 元,比上年同期数 6,783,012.37 元减少了 31.91%,其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售电量同比下降、收入减少,因此,应交增值税减少、税金附加减少。
    ②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为 166,333.35 元,比上年同期数 2,068,099.11 元减少了 91.96%,主要原因是
孙公司上年同期确认财政补贴 198.20 万元,本期未发生。
     ③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40,307,018.87 元,比上年同期数 6,703,811.45 元增加
501.26%,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为职工代收住房公积金款项金额较大。
    ④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发生数为 110,549,180.05 元,比上年同期数 62,400,194.04 元增加 77.16%,其主
要原因是:本期实际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同比增加较多。
     ⑤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20,488,849.21 元,比上年同期数 3,199,284.51 元增
加 540.42%,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鹤淇公司收到退回多缴的征地款。
     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733,807,100.72 元,比上年同期
数 543,988,150.59 元增加 34.89%,其主要原因是:基建期子公司随工程进展支付的工程款金额较大。
     ⑦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193,528,415.67 元,比上年同期数 54,782,481.97 元增
加 253.27%,其主要原因是:基建期子公司中益公司发生试运行燃料、材料采购等支出。

                                                                                                       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⑧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2,140,000.00 元,上年同期数为 0,其主要原因是:基建期子公
司鹤淇公司本期收到少数股东拨付的资本金。
     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675,000,000.00 元,比上年同期数 1,240,000,000.00 元减少
45.56%,其主要原因是:一是经营期子公司经营资金较为充裕,银行贷款同比减少;二是基建期子公司报
告期内提取的银行贷款同比减少。
    ⑩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489,000,000.00 元,比上年同期数 710,000,000.00 元减少 31.13%,
其主要原因是:基建期子公司上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金额较大,本期未发生。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88,250,067.41 元,比上年同期数 63,682,018.43
元增加 38.58%,其主要原因是:基建期子公司贷款总规模同比增加,相应利息费用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或将要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事项的查询索引见下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2015 年 01 月 07 日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公告             2015 年 01 月 09 日

关于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5 年 02 月 05 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5 年 03 月 07 日              巨潮资讯

关于暂不参与濮阳 2×600MW 级机组项目投资的公告                   2015 年 03 月 07 日

关于新乡中益 2 台发电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的公告               2015 年 03 月 18 日

关于签订《河南省濮阳县沿黄滩区风电场开发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 年 03 月 26 日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2010 2013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资集团在               因投资集团做出的关于同业竞
                                                                           年   年
资产重组                    2009 年 8 月出具的《关于新增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争的承诺尚在履行之中,故其
           河南投资集团有                                                  08   08
时所作承                    函》中承诺:投资集团承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               通过此次重大资产置换中非公
           限公司                                                          月   月
诺                          中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豫能控股新增股份自过户至                 开发行获得的 193,346,930 股新
                                                                           27   27
                            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                               增股份尚未解除限售。
                                                                           日   日



                                                                                                                       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根据本承诺,2010 年 8 月 10
                                                                           日,豫能控股与投资集团签订
                                                                           了《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协议
                                                                           约定,投资集团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
                                                                           发电企业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
                                                                           理,托管协议首期签署期限为 3
                                                                           年。协议到期后,经协商一致,
                                                                           2013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本公
                                                                           司董事会 2013 年第 4 次临时会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资集团在
                                                                           议批准,双方继续签署《股权
                 2009 年 8 月出具的《关于避免与河南豫能控股股
                                                                           委托管理协议》。新协议约定:
                 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中承诺:
                                                                           投资集团继续将其直接或间接
                 1.投资集团除已存在的业务外,未来将不再新增
                                                                           持有的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发
                 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豫能控股相同或相似
                                                                           电企业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
                 的业务,以避免与豫能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
                                                                           理;委托期间为 2013 年 8 月 10
                 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委托管
                 的措施,促使投资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除已
                                                                2009       理期满后,双方对约定内容无
                 存在的业务外,不从事、参与与豫能控股的生产经
                                                                年         异议协议自动续签,续签期限
                 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2.如投资集团及投
河南投资集团有                                                  08     长期 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 本承
                 资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
限公司                                                          月     有效 诺履行期间,对于新乡中益
                 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豫能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竞
                                                                11         2×6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豫能控股,
                                                                日         工程项目、鹤壁鹤淇 2×600MW
                 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豫能控股作出愿意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的
                 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投资机会及其经营管理,投资
                 给予豫能控股。3.投资集团对已存在与豫能控股
                                                                           集团按照本承诺,将商业机会
                 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投资集团未来计划采取转
                                                                           通知了本公司,并在投资集团
                 让或委托豫能控股管理等方式,达到减少和避免与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本公司
                 豫能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4.本声明与承诺函在
                                                                           股东大会最终做出是否参与投
                 投资集团作为豫能控股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资的决策;在本公司股东大会
                 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最终做出小比例参与新乡中益
                                                                           项目投资、放弃鹤壁鹤淇项目
                                                                           投资的决策后,按照本承诺及
                                                                           双方签订的《股权委托管理协
                                                                           议》,投资集团将以上两项目委
                                                                           托本公司管理。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使用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
                                                                           资金,完成了对新乡中益和鹤
                                                                           壁鹤淇的收购。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资集团及 2009         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豫能控
河南投资集团有 其子公司燃料公司在 2009 年 8 月出具的《关于规 年        长期 股与投资集团及燃料公司之间
限公司           范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08     有效 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董
                 函》中承诺:保证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 月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表


                                                                                                            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原则上不与豫能控股发生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 11            决时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
                            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日            表决,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和豫能控股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与豫能控股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豫能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资集团在
                            2009 年 8 月出具的《关于保障河南豫能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中承诺:为保障豫能控 2009
                            股的独立性,本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将在此次重大 年
         河南投资集团有 资产置换完成后,继续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08        长期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限公司             机构等方面与豫能控股保持相互独立,豫能控股将 月     有效
                            继续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     11
                            营的能力;保证豫能控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 日
                            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资集团做
                            出了关于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豫能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置出资产中对于豫能控股
                            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债务,如相关债权人要求 2009
                            豫能控股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投资集团同意负 年            截至目前,未发生相关债权人
         河南投资集团有 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代为清偿相关债务。投 08         长期 要求豫能控股提供担保或清偿
         限公司             资集团履行担保责任或代为清偿相关债务后,视为 月     有效 债务的情况,投资集团亦不存
                            豫能控股履行置出债务的行为,投资集团不会因此 11            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向豫能控股主张任何清偿权利,豫能控股无需向投 日
                            资集团支付任何对价或补偿。如豫能控股已先行偿
                            还了债务,投资集团应在接到豫能控股书面通知之
                            日起十日内将豫能控股已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额全
                            额支付给豫能控股。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平安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建信基金管理
                                                                        2014    2015
         有限责任公司、国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对象承诺:
                                                                        年      年
首次公开 联证券股份有限 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首日
                                                                        12      12
发行或再 公司、宝盈基金管 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月      月
融资时所 理有限公司、财通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
                                                                        31      31
作承诺   基金管理有限公 序。
                                                                        日      日
         司、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广发证
         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集团在         2014 2016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承 年    年     已使用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诺:1. 投资集团所控股的发电企业中,有 4 家发 12     12     票所募集的资金,完成了对新
               电企业拥有的小火电机组,在国家实施的"上大压 月      月     乡中益和鹤壁鹤淇的收购。
               小"产业调整中,依据《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 31      31
               若干意见》(国发[2007]2 号)的规定而予以关停, 日   日
               因此,与豫能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已消除。有 2 家
               发电企业新乡中益、鹤壁鹤淇目前仍处于建设期,
               尚未与豫能控股产生同业竞争,豫能控股将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上述发电企业股
               权,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 针对目前仍维持
               运营的鹤壁同力和鹤壁丰鹤,投资集团将严格履行
               相关承诺,在投资集团作为上述企业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且未注入豫能控股期间,将上述企业持续
               委托给豫能控股管理,并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
               干预豫能控股对上述企业的管理权。同时,自豫能
               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两年内,在上述发
               电资产符合上市条件,且取得其他股东方认可的情
               况下,投资集团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
               法方式,将所持有的鹤壁同力、鹤壁丰鹤股权转让
               给豫能控股。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集团在
               2014 年 10 月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承
               诺:1. 在投资集团作为豫能控股的控股股东期间,
               豫能控股将作为投资集团电力板块整合上市的唯
               一平台。2. 投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豫能控股除
                                                                          1.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2. 本
               外)如出售与豫能控股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资产、
                                                                          报告期内,对于濮阳 2×600MW
               业务或权益,豫能控股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投资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的
               集团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豫
                                                                          投资机会及其经营管理,投资
               能控股的条件与投资集团及下属企业向任何独立
                                                                          集团按照本承诺,将商业机会
               第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3. 关于未来新增发电资 2014
                                                                          通知了本公司,并在投资集团
               产的安排① 如投资集团及投资集团拥有控制权的 年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本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 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可能与豫能 12     长期
                                                                          股东大会最终做出是否参与投
限公司         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发电项目,则立即将上 月     有效
                                                                          资的决策;在本公司股东大会
               述发电项目商业机会通知豫能控股,在通知中所指 31
                                                                          做出暂不参与濮阳项目投资的
               定的合理期间内,除豫能控股明确表示不利用该等 日
                                                                          决策后,按照本承诺及双方签
               商业机会的情形外,投资集团及投资集团拥有控制
                                                                          订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以
               权的其他企业将按照豫能控股作出的愿意全部或
                                                                          “代为培育、择机注入”为原则,
               部分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尽力将该商业机
                                                                          投资集团已将以上项目委托本
               会给予豫能控股。② 如豫能控股在履行内部审议
                                                                          公司管理。
               程序后,因自身资金实力或其他原因,决定暂时放
               弃该发电项目商业机会,则投资集团从支持豫能控
               股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将以"代为培育、择机注入"
               为原则,在投资集团可承受的范围内,先行取得该
               发电项目商业机会,并托管给豫能控股进行经营管


                                                                                                        1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理。在上述托管期间内,豫能控股可随时根据自身
                          情况,启动收购该发电项目工作,投资集团将予以
                          无条件支持。同时,在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且上市公
                          司有能力的前提下,投资集团承诺在该发电项目建
                          成投产之日起或投资集团对该发电项目股权收购
                          完成之日起两年内,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
                          他合法方式,将上述新增发电项目转让给豫能控
                          股。4.本承诺函在投资集团作为豫能控股的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2014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集团在 2014
                          年 10 月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中承诺:投资集团将利用其控股股东身份,促使燃
                          料公司在《煤炭采购框架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 2014 2015
                          满后(即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止),不再与豫能控 年   年
           河南投资集团有 股下属发电企业续签《煤炭采购框架合同》,燃料 12      05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限公司         公司亦不再为豫能控股下属发电企业代理燃煤采      月   月
                          购及煤款结算等相关业务。对于在上述合同期限届 31      18
                          满前,豫能控股下属发电企业与燃料公司的关联业 日      日
                          务来往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严格按
                          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集团在
                          2014 年 10 月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中承诺:在充分发挥集团规模化、专业化
                          采购优势的同时,为彻底解决豫能控股与燃料公司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问题,投资集团承诺自豫能控 2014 2016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2 年内,在严格履行 年     年
           河南投资集团有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且有利于豫能控股生产经营的      12   12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限公司         情况下,将所持有的燃料公司股权注入豫能控股或 月      月
                          将燃料公司燃煤采购相关业务由豫能控股承接,燃 31      31
                          料公司不再从事上述业务。在燃料公司股权未注入 日      日
                          豫能控股或燃煤采购相关业务未由豫能控股承接
                          之前的过渡期间内,投资集团将促使燃料公司无偿
                          为豫能控股下属发电企业提供燃煤采购及运力的
                          沟通、协调服务。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8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