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2007年半年度报告2007-08-1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王宏志、张群智董事因其它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朱治华、宁瑞琪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文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军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董事长(签章):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2
    第二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4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12
    第六节  财务报告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资产负债表	19
    利润表	21
    现金流量表	22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4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6
    财务报表附注	27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资料


━━━━━━━━━━━━━━━━━━━━━━━━━━━━━━━━━━━━━━━━━━━━━━━━━━━━━━━━━━━━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                                          豫能控股                                                      
  公司英文名称:                                          HenanYunengHoldingsLtd.,Co.                                   
  英文名称缩写:                                          YNHC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文杰                                                        
  (三)董事会秘书:                                        李继富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刘群                                                          
  联系地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街6号                               
  联系电话:                                              (0371)67984649                                                
  联系传真:                                              (0371)67984647                                                
  E-mail地址:                                            Lijf@Yuneng.com.cnLiuqun@Yuneng.com.cn                        
  (四)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街6号                               
  邮政编码:                                              450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yuneng.com.cn                                      
  E-mail地址:                                            Yuneng@public2.zz.ha.cn                                       
  (五)公司选定的证监会指定报纸:                          证券时报                                                      
  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六)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豫能控股                                                      
  股票代码:                                              001896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422,186,408        2,067,269,646        1,238,200,999         -31.20%       14.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723,316,779          746,083,969          756,093,606           -3.05%        -4.34%       
  每股净资产                1.682                1.740                1.758                 -3.33%        -4.32%       
  项目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利润                  -31,838,550          -16,484,266          -15,684,217           -93.15%       -103.00%     
  利润总额                  -31,838,567          -29,378,904          -16,412,007           -8.37%        -94.00%      
  净利润                    -32,776,827          -29,640,106          -16,690,375           -10.58%       -96.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32,776,810          -28,912,316          -15,962,585           -13.37%       -105.34%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762              -0.069               -0.0388               -10.43%       -96.46%      
  稀释每股收益              -0.0762              -0.069               -0.0388               -10.43%       -96.46%      
  净资产收益率              -4.53%               -3.97%               -2.21%                -0.56%        -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0,079,154          52,947,010                                 145.68%                    
  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303                0.123                                      146.34%                    
  量净额                                                                                                               
━━━━━━━━━━━━━━━━━━━━━━━━━━━━━━━━━━━━━━━━━━━━━━━━━━━━━━━━━━━━

    报告期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元)                                                  
  其他营业外收入收支净额                                     17.37                                                     
━━━━━━━━━━━━━━━━━━━━━━━━━━━━━━━━━━━━━━━━━━━━━━━━━━━━━━━━━━━━
第二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   送   公积金转  其   小   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他   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000,000      81.40                                       350,000,000      81.40    
  1.国家持股                    175,000,000      40.70                                       175,000,000      40.70    
  2.国有法人持股                175,000,000      40.70                                       175,000,000      40.70    
  3.其它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0       18.60                                       80,000,000       18.6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30,000,000      100                                         430,000,000      100      
━━━━━━━━━━━━━━━━━━━━━━━━━━━━━━━━━━━━━━━━━━━━━━━━━━━━━━━━━━━━
二、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
  时间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说明                                 
                            市交易股份数量    量余额            量余额                                                 
  2007年7月26日             57,000,000        293,000,000       137,000,000       到2007年7月26日解禁的股份为河南省电  
                                                                                  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各5%的股份和 
                                                                                  焦作市投资公司所持股份               
  2008年7月26日             35,000,000        25,800,0000       172,000,000       到2008年7月26日解禁的股份为河南省电  
                                                                                  力公司5%的股份和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剩余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9年7月26日             258,000,000       0                 430,000,000       到2009年7月26日解禁的股份为河南省电  
                                                                                  力公司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和河南省建设 
                                                                                  投资总公司所持股份                   
━━━━━━━━━━━━━━━━━━━━━━━━━━━━━━━━━━━━━━━━━━━━━━━━━━━━━━━━━━━━
三、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   限售条件   
                                        数量                                           数量                            
  1     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            161,000,000           2009年7月26日            161,000,000          注(1)    
  2     河南省电力公司                  140,000,000           2007年7月26日            21,500,000           注(2)    
                                                              2008年7月26日            21,500,000                      
                                                              2009年7月26日            97,000,000                      
  3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35,000,000            2007年7月26日            21,500,000           注(3)    
                                                              2008年7月26日            13,500,000                      
  4     焦作市投资公司                  14,000,000            2007年7月26日            14,000,000           注(4)    
━━━━━━━━━━━━━━━━━━━━━━━━━━━━━━━━━━━━━━━━━━━━━━━━━━━━━━━━━━━━
G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2006年7月26日。
    注(1)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承诺:其现持有公司的股份161,000,000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注(2)河南省电力公司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后,其持有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注(3)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后,其持有的豫能控股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
    注(4)焦作市投资公司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后,其持有的豫能控股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二、报告期末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股东总数                          27,31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质押或冻结的  
                                                      (%)                            数量                股份数量      
  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              国家股            37.44     161,000,000          161,000,000         0             
  河南省电力公司                    国有法人股        32.56     140,000,000          140,000,000         0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8.14      35,000,000           35,000,000          0             
  焦作市投资公司                    国家股            3.26      14,000,000           14,000,000          5,260,00      
  朱煜                              其它              0.29      1,250,000                                              
  陆锦鹿                            其它              0.13      548,646                                                
  刘思平                            其它              0.10      436,100                                                
  张威祥                            其它              0.09      380,000                                                
  万俊                              其它              0.08      364,600                                                
  孟新燕                            其它              0.08      325,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朱煜                                     1,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陆锦鹿                                   548,646                                   人民币普通股                      
  刘思平                                   436,1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威祥                                   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万俊                                     364,600                                   人民币普通股                      
  孟新燕                                   3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亚丽                                   289,453                                   人民币普通股                      
  巢捷                                     208,919                                   人民币普通股                      
  何达京                                   205,500                                   人民币普通股                      
  南京双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4,266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河南省电力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投  
                                           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质押、冻结或托管等情况。
    四、前十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在本公司前10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河南省电力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第三大股东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第三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一)2007年1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保建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同意白保建先生提出的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请求。
    (二)2007年3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健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以及聘任殷建勇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会同意郑健先生提交的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请辞书,同时,聘任殷建勇先生为总经理。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状况
    本公司属于电力行业,主营业务为从事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高新技术开发、推广及服务;电力环保,电力物资,节能技术改造及电力安装工程。拥有焦作电厂三期工程两台装机容量为200MW燃煤发电机组(两台发电机组经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后,发电能力已分别达220MW),以及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装机容量5×200MW)50%的股权、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135MW)35%的股权、开封新力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125MW)6%的股权,目前公司发电权益容量已达到1,042MW。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13,692,89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21%,主要是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营业务利润为-6,964,38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001.51%,净利润为-32,776,827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6.38%,主要是公司发电量减少、燃料成本上升、财务费用增加以及公司投资企业收益减少所致。
    (二) 主营业务所在行业和地区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
  分行业或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元)     主营业务成本(元)       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主营业务利润  
                                                                率(%)          入比上年同   本比上年同   率比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分行业                                                                                                               
  电力              213,692,891          220,657,273            -3.26          -9.21        -6.32        -3.19         
  其中:关联交易    213,692,891          220,657,273            -3.26          -9.21        -6.32        -3.19         
  分产品                                                                                                               
  电力              213,692,891          220,657,273            -3.26          -9.21        -6.32        -3.19         
  其中:关联交易    213,692,891          220,657,273            -3.26          -9.21        -6.32        -3.19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  本公司与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河南省电力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签订的《委托生产管理协议》、《并网与购电 
  则                协议》和《有偿服务合同》加以规范,关联交易涉及的委托生产管理费和上网电价的价格均由河南省物价部门核 
                    定。                                                                                               
━━━━━━━━━━━━━━━━━━━━━━━━━━━━━━━━━━━━━━━━━━━━━━━━━━━━━━━━━━━━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0%。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元)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河南            213,692,891                                       -9.21                                              
━━━━━━━━━━━━━━━━━━━━━━━━━━━━━━━━━━━━━━━━━━━━━━━━━━━━━━━━━━━━
报告期内,公司在河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0%。
    (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
  项目                                          报告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率                
  主营业务收入                                  213,692,891            235,364,308             -9.21%                  
  主营业务利润                                  -6,964,382             -169,800                -4,001.51%              
  净利润                                        -32,776,827            -16,690,375             -96.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516,161            -14,171,398             1,479.65%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比率                
  总资产                                        1,422,186,408          1,238,200,999           14.86%                  
  股东权益                                      723,316,779            756,093,606             -4.34%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减少系本报告期公司发电量减少、燃料成本上升、财务费用增加以及公司投资企业收益减少所致;公司总资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四) 报告期内,来源于单个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情况
    1.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名称                             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                                                        
  参股比例                                 50%                                                                         
  本期贡献的投资收益                       6,170,725元             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重    18.85%                    
  参股公司  经营范围                       电力、热力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注册资本                       7,333,790,000.00元                                                          
            总资产                         868,693,372.00元                                                            
            股东权益                       310,024,367.80元                                                            
            主营业务收入                   607,976,066.76元                                                            
            主营业务利润                   59,793,180.64元                                                             
            净利润                         12,341,450.26元                                                             
━━━━━━━━━━━━━━━━━━━━━━━━━━━━━━━━━━━━━━━━━━━━━━━━━━━━━━━━━━━━
2. 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名称                             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参股比例                                 35%                                                                         
  本期贡献的投资收益                       -10,951,207元              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重     -33.45%               
  参股公司     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和向电网销售电量、热力生产和向电网销售热量,电力热力生产的附属产品  
                                           的售                                                                        
               注册资本                    150,000,000.00元                                                            
               总资产                      1,172,017,329.04元                                                          
               股东权益                    98,329,026.31元                                                             
               主营业务收入                147,313,547.72元                                                            
               主营业务利润                -1,741,061.65元                                                             
               净利润                      -31,289,162.48元                                                            
━━━━━━━━━━━━━━━━━━━━━━━━━━━━━━━━━━━━━━━━━━━━━━━━━━━━━━━━━━━━
(五)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
    1、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2006年10月18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重点电力企业环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6】80号),通知要求本公司所属焦作电厂#5、6机组将分别于2007年3月、2007年12月停机进行锅炉脱硫、除尘技术改造。根据电网负荷调度安排,本公司所属焦作电厂#5机组已于2007年4月6日停机进行锅炉脱硫、除尘技术改造,目前仅有#6机组单机运行发电。预计将影响公司2007年的发电量约6亿千瓦时。
    2、公司经营中问题与困难
    一是受新增装机容量增加等因素的影响,省网统调机组的负荷率下降幅度较大,公司年度发电量计划降低,机组负荷率降低。下半年,公司将加强发电设备的综合治理,提高机组可调率,确保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努力完成年度电量计划。
    二是电煤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平均原煤单价较上年同期继续攀升,燃料成本压力依然存在。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抓好节能降耗工作,继续加强煤炭供应管理,努力降低标煤单价和供电煤耗。
    三是水资源费、环保收费征收力度的加大,贷款利率上调、煤电联动政策滞后等外部经营环境,使得公司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二、报告期投资情况
    (一) 报告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报告期内无新的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投资项目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三期工程#1、2机组分别于2007年3月3日和2007年1月1日进入商业化运行。
    三、本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业绩警示
    由于公司面临的上述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按现阶段电量计划、电价水平、原煤价格测算,预计2007年1-9月份公司仍将亏损。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存在的差异及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认真组织了对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成立了领导小组,董事长、总经理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专项活动办公室主任,形成了领导挂帅、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一是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梳理,新订、修订内控制度20余个,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二是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94项自查项目,认真进行了内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报河南证监局审核无异议后,经2007年6月26日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通过予以了披露;三是将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和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予以公布,接受投资者的评议。
    本公司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情况,见2007年6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7版、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2007年下半年,公司将按照整改计划,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迎接河南证监局专项小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作进一步整改提高。
    二、2007年上半年本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9日分别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证券营业部,要求其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国债投资资金各2,500万元及相应收益划回本公司指定帐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10日受理了此案,并于2005年7月6日和2006年1月18日开庭审理。2007年2月14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5)郑民四初字第104、105号《民事调解书》,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返还豫能控股公司、豫能高科公司国债投资资金,返还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豫能控股公司2,500万元,豫能高科公司2,500万元。返还期限为自人民法院调解书生效的次日起不超过两年。
    (二)两案诉讼费合计270,020元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
    本公司和豫能高科公司未就该事项计提过坏账准备,国债投资资金纠纷案件结案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收购兼并事项
    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见本报告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度财务报表附注(2007年6月30日)》之“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在报告期内未有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二)在报告期内未有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
    (三)在报告期内未有发生亦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
    七、承诺事项
    (一)原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原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之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事项:
    1、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特别承诺:
    (1)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河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焦作市投资公司先行垫付股权分置改革现金对价。
    (2)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161,000,000 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河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焦作市投资公司特别承诺:
    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代其垫付现金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以股份或以现金方式向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偿还代其垫付的现金对价。
    (二)特别承诺的履行情况:
    1、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至披露日,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焦作市投资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未上市交易或转让。
    2、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先行垫付股权分置改革现金对价,该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3、关于河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以股份或以现金方式向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偿还代其垫付的现金对价。2007年6月8日,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与河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河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140,00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2.56%)和35,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14%),股权转让价格为400,204,200元人民币。转让、受让方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于《股权转让协议》第七条之中,对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偿还事项作出以下安排: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河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承诺,由本公司股东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代其垫付现金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以股份或以现金方式向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偿还代其垫付的现金对价;此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之后,河南省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承诺承担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偿还义务即行终止,转由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承担。该承诺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4、关于焦作市投资公司以股份或以现金方式向河南省建投投资总公司偿还代其垫付的现金对价。该承诺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八、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九、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二)2006年11月6日至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6年12月11日向公司下达了豫证监发[2006]325号文《限期整改通知书》。针对整改通知提出的问题,公司制定了《关于河南证监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见2007年1月5日《证券时报》第C11版、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截至2007年上半年,已落实的整改措施有:
    1. 规范了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委托书;
    2. 将审计职能从财务部分离出来;
    3. 在《关于河南证监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以及2006年年度报告中,对委托生产管理模式下直接服务、直接费用与公共费用的具体划分标准和具体分摊方法,进行了详细披露;
    4. 在2006年年报中,纠正了将对禹州市第一火力发电厂委托贷款列示于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下的错误;
    5. 投资项目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的资本金已按其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足额到位;
    6. 国债投资资金纠纷案,已于2007年2月14日结案,并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十、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接受基金公司等相关机构和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在接受投资者电话问询时,未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一)2007 年5 月3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建投”)的通知,河南建投收到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电改函〔2007〕29 号《关于“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项目”股权受让方选定的通知》(以下简称“电监会通知”)。电监会通知明确,河南建投被选定为920 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项目(以下简称“920 项目”)所涉本公司40.70%的股份的受让方。920项目相关股权的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等已经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审定,并以《关于920 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项目股权转让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7〕1107 号)正式确认。
    2007年6月8日,河南建投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电力”)、第三大股东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电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河南建投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河南电力、华中电网持有的本公司的140,00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2.56%)和35,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14%),股权转让价格为400,204,200元人民币。
    河南建投目前直接持有公司37.44%的股份,受让河南电力、华中电网所持有的公司40.70%的股份后,河南建投将合并持有公司78.14%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河南建投要约收购义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份转让尚未进行交割。
    (二)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1月16日通过了《关于清理注销豫能高科公司的议案》,要求在妥善解决国债纠纷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做好对豫能高科清算的准备工作。2007年4月20日,豫能高科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对豫能高科公司进行解散并开始清算,目前各项清算工作正在按照所制定的清算工作计划进行,本公司对豫能高科公司的清算工作具有完全的控制权。
    十二、重要信息索引
    (一)2007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河南证监局巡检意见的整改报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11版、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二)2007年1月12日,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11版、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2007年1月19日,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3版、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2007年2月16日,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A7版、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2007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B7版、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六)2007年4月12日,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三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10版、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七)2007年4月13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5版、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八)2007年4月24日,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2007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19版、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九)2007年4月30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112版、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2007年5月17日,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B7版、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十一)2007年6月1日,公司《关于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第A11版、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十二)2007年6月15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关于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刊登在《证券时报》第A12版、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十三)2007年6月27日,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刊登在《证券时报》第C7版、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第六节  财务报告
    一、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附后)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07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长(签字):张文杰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数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124,075,400.89                                         124,075,400.89      
  二、存货跌价准备                          3,518,450.67                                           3,518,450.67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793,338.67                                          12,793,338.67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6,943.67                                              16,943.67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十四、其他                                                                                                           
  合计                                      140,404,133.90                                         140,404,133.90      
━━━━━━━━━━━━━━━━━━━━━━━━━━━━━━━━━━━━━━━━━━━━━━━━━━━━━━━━━━━━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0.00                               0.00                                 
━━━━━━━━━━━━━━━━━━━━━━━━━━━━━━━━━━━━━━━━━━━━━━━━━━━━━━━━━━━━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7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股批字[1997]26号文批准,由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中国华中电力集团公司(现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和焦作市投资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7年11月25日由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41000010038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1997年1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55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456号文批准公开发行股票8,000.00万股并上市流通,股票代码为001896。
    本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合欢街6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杰。
    注册资本:4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生产和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高新技术开发、推广及服务;电力物资,电力环保、节能技术改造。
    本公司现直接拥有焦作电厂三期工程兴建的两台各22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为坐落于焦作电厂内的5号、6号机组,2001年由20万千瓦改扩建为22万千瓦)。本公司成立后,已根据协议将两台发电机组委托河南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的焦作电厂经营管理,生产的电力主要经华中电网供应到河南省及其他省市的用户。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2月15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2、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符合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具有商业目的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工具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属性。
    5、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对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采用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将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其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中,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除上述情况以外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四大类。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股东权益,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两类。 
    8、应收款项核算方法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进行减值测试,主要以账龄分析法为主。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各账龄段计提比例如下: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主要为售电款)因发生坏帐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按1%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
    本公司根据业务性质,对备用金和小额押金(1,000.00元以内)不提坏账准备。应收合并范围之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9、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计价:各类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期末,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3)存货的盘存制度:永续盘存制。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取得方式不同分别采用如下方式确认:
    ①通过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借方差额导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不足部分计入留存收益。
    ②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享有被购买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享有被购买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通过支付的现金、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债权转为股权所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时,则以投入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部是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因此按照取得时支付的现金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①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如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或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异较小,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
    因无法可靠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本公司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益时,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
    ③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期末检查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按单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1、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包括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4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对所有资产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3%)确定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
    固定资产的修理与维护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重大改建、扩建、改良及装修等发生的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时,予以资本化;重大改建、扩建及改良等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直线法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期间内计提折旧;装修支出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间内计提折旧。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的计价: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已计提的折旧额不再调整。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会计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该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3、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或需要经过1年以上(含1年)时间的建造或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资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它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若相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①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以截止资产负债日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②辅助费用: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③在资本化期间内,属于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外币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    
        14、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计价: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核算。
    15、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支出。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产品成本或劳动成本。除上述之外的职工薪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为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上述各项费用的计提基数和比例如下:
    


━━━━━━━━━━━━━━━━━━━━━━━━━━━━━━━━━━━━━━━━━━━━━━━━━━━━━━━━━━━━
  项目                         计提基数                             计提比例             备注                          
  养老保险                     上年度工资总额                       20%                  每年核定一次                  
  医疗保险                     上年度工资总额                       8%                   每年核定一次                  
  失业保险                     上年度工资总额                       2%                   每年核定一次                  
  工伤保险                     上年度工资总额                       1.4%                 每年核定一次                  
  生育保险                     上年度工资总额                       0.7%                 每年核定一次                  
  住房公积金                   上年度工资总额                       12%                  每年核定一次                  
  工会经费                     本年度工资总额                       2%                                                 
  职工教育经费                 本年度工资总额                       1.5%                                               
━━━━━━━━━━━━━━━━━━━━━━━━━━━━━━━━━━━━━━━━━━━━━━━━━━━━━━━━━━━━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16、收入确认方法
    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并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①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
    ②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且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按照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产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计算确定,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7、政府补助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前损益;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1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
    19、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对母公司持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表决权,或虽不超过50%,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合并其会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合并利润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基础,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五、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增值税的销项税率为17%。
    2、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在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1号)规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营业税
    本公司房屋租赁收入等适用营业税,按租赁收入的5%计缴。
    4、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注:该项披露见附注十三、2。
    2、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比上年减少了1家,即2006年度按照比例合并法合并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财务报表,2007年度按照新会计准则,因本公司只拥有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50%的表决权,不符合合并范围的要求,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注:期初其他货币资金为子公司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市深南支行的外埠存款。期末其他货币资金全部为本公司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
       注:①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804,314.19元。
    ②应收账款期末欠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01,266,532.94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99.3%。
    ③应收账款期末数中包括河南省电力公司欠款101,266,532.94元。该项关联交易的披露见附注九、(四)。
    ④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实际冲销的应收账款
    ⑤应收账款中除700,000万元为子公司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深圳赛日美科技公司外,其余全部为应收河南省电力公司电费款。 
    ⑥本公司期末应收关联方河南省电力公司售电款在1年以内,因发生坏帐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
    3、预付账款
    
    注:①预付账款的期初期末数均为预付的财产保险费。
    ②预付账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其他应收款
       (1)账龄分析
       (2)期末欠款金额较大的单位情况如下:
        注:①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②本公司于2007年7月6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禹州市第一火力发电厂,要求其先行偿还本公司债务计1亿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20日受理了此案。该项披露见附注十二。
    5、存货
    (1)存货分类明细情况:
    
    注:本公司的库存商品及委托加工材料均系子公司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所购CDMA上网卡及其加工材料。本期存货无变化。
    (2)存货跌价准备:
     6、长期股权投资
    (1)被投资单位基本情况
        (2)投资分类情况: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
    
    
    注:①本公司对郑州新力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与另一投资方香港诚利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对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形成共同控制。本公司对郑州新力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按照旧会计准则在投资时确认了借方股权投资差额256,329,893.74元,已在以前年度累计摊销133,999,654.80 元,剩余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122,330,238.94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二)的规定:“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本公司将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为492,765,386.74元。
    ②对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的投在占其注册资本的35%,对其没有实际控制权,按照权益法核算。按照本公司、河南京安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燃气总公司及洛阳科特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9日签订的《合资建设经营洛阳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合资合同》及《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章程》认缴出资的规定,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00.00元,分期出资,本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35%,应认缴出资52,500,000.00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出资52,500,000.00元,实际出资比例为35.00%。
    ③被投资单位与公司会计政策无重大差异,本公司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无重大限制。
    (4)成本法核算的长期投资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明细情况: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2007年1月1日开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所得税。
    11、短期借款
        注:①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6.82%;本公司新增短期借款92,000,000元。
    ②期末短期借款中,通过银行从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接受的委托贷款100,000,000元。该项关联交易见附注九、(四)。
        12、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本期期末为180,000,000元,比期初增加了100%,全部为应付焦作电厂的原料款。
    13、应付账款
    (1)本期应付账款期数未发生增减,仍为10600元。
    (2)应付账款期末数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14、应付职工薪酬
    15、应交税费
    16、其他应付款
    (1)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46,417,016.65元,比期初数减少了58,312,227.20元,其主要原因是期初数按比例合并了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而本期未将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期末应付河南省电力公司下属焦作电厂的委托生产有关款项比期初减少了55,028,305.52元。
    (2)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包括应付河南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32.56% 股份)下属焦作电厂委托生产有关款项42,359,520.14元,应付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35% 股份)往来款3,000,000.00元。该项关联交易的披露见附注九、(三)。
       (3)大额其他应付款:
       17、应付股利
    18、股本
        
    19、资本公积 
    
    
    20、盈余公积
        21、未分配利润
    
    2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注:①主营业务收入本年数比上年数降低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5-6机组大修,发电量下降,导致电力销售收入下降。
        ②本公司生产的电力产品全部销售给河南省电力公司。详见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23、营业税金及附加
    24、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本期未发生,上年同期数16,080元系子公司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发生的销售费用。
    2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年数为6674550.67元,比上年数7273387.61元减少了8.2%。
    26、财务费用
      
    注:财务费用本年数比上年数增加58.45%,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由于短期借款增加、贷款利率上升,引起借款利息比上年增加4,227,888.28  元。
    27、投资收益
       注:本年投资收益比上年减少亏损61%,其主要原因是按照新会计准则,原对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需要再分摊,此项增加投资收益1308万元。
    28、营业外收入
    注:本期未有营业外收入,其主要原因是取消电力调度考核奖励。
    
    
    
    29、营业外支出
    
    注:营业外支出本年数比上年数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取消了调度考核扣款,子弟学校经费本期未支出。 
    30、所得税费用
    3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本年度“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8,737.69元。
    3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20,405.94元,其中价值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33、投资支付的现金
    本公司本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15,000,000元,为支付洛阳阳光资本金。 
    
    
    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
        (2)应收账款期末欠款前五名金额合计 101,266,532.94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100.00%。
    (3)应收账款期末数中包括河南省电力公司(持有本公司32.56% 股份)欠款  101,266,532.94 元。
    (4)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实际冲销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1)账龄分析
        (2)期末欠款金额较大的债权人情况如下: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明细情况:
        注: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8%,其主要原因系本公司本期支付洛阳阳光15,000,000元资本金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①被投资单位与公司会计政策无重大差异,本公司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无重大限制。
         ②按照本公司、河南京安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燃气总公司及洛阳科特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9日签订的《合资建设经营洛阳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合资合同》及《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00.00元,分期出资,本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35%,应出资52,500,000.00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出资52,500,000.00元,实际出资比例为35%。
    (3)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注:本公司电力全部销售给河南省电力公司,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100.00%。
    5、投资收益
        注:①本公司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②本年投资收益比上年增加671%,其主要原因系本年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由亏损专为盈利,且按照新会计准则,原对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差额借方不再需要摊销。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于1998年2月27日与河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并网与购电协议》,本公司将所属位于焦作电厂内的5号、6号机组(以下简称“#5-6机组”)生产的电力,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电价,全部销售给河南省电力公司;根据本公司合营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8日与河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电合同》,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将所属位于郑州热电厂内的3号、4号、5号机组生产的电力,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电价,全部销售给河南省电力公司;根据本公司合营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日与河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将所属的1号、2号机组生产的电力,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电价,全部销售给河南省电力公司。
    根据上述《并网与购电协议》,河南省电力公司作为河南省唯一的省级电力供应销售商,购买本公司及本公司合营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部电力,本公司及本公司合营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向其支付上网服务费,上网服务费标准由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2004年6月12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省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04]1059号),取消了上网服务费。
    根据本公司在募集设立时与河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委托生产管理协议》、《有偿服务合同》和本公司于1998 年4 月30 日与河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关于实施〈委托生产管理协议〉和〈公用设施有偿服务合同〉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本公司将#5-6机组委托给河南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焦作电厂进行生产管理,包括生产的组织,原辅料的采购供应等;河南省电力公司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本公司收取委托生产管理费。
    根据《有偿服务合同》约定的“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没有统一标准的,但河南省及焦作市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河南省及焦作市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河南省或焦作市的地方规定的,参照河南省或焦作市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几项标准时,可依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的原则,本公司#5-6号机组有偿使用河南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焦作电厂拥有的供水系统、煤场、灰场和铁道专用线等公用设施和生产辅助设备。此外,本公司#5-6机组也建设了一部分公共设施的固定资产,这部分资产也服务于焦作电厂所属的1号、2号、3号、4号机组(以下简称“#1-4机组”,该台机组和#5-6机组单机装机容量均为22MW)。经双方协商一致,#5-6机组发生的直接服务和直接费用由本公司直接承担,公共费用按照装机容量或当期发电量比例分摊。直接服务、直接费用、公共费用的具体划分标准和分摊办法如下:
    1、直接服务:包括:委托生产管理费,由本公司直接承担。
    委托生产管理费计算公式为A×B。其中:
    A=有权政府部门批准的含在上网电价中的委托生产管理费率(目前执行的标准为3 厘/千瓦时);
    B=本公司委托机组输送到电网的上网电量。
    2、直接费用:包括为保证#5-6机组正常生产和为提高#5-6机组运行效益所必需的大修、更改工程发生的费用,如:大修标准项目、大修非标准项目、机组技改项目等。该部分费用由本公司直接承担。
    3、公共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燃料费、水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1)工资及福利费、其他费用:本公司应分摊的标准为#1-4 机组工资及福利费(由河南省电力公司核定)的1/2。
    (2)燃料费:本公司承担的燃料费,按照标准煤消耗量和供电量及标准煤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5-6机组燃料费用=标准煤单价×供电标准煤耗率×供电量(#5-6机组供电量)
    标准煤单价指全厂消耗的原煤和燃油折合成标准煤后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标准煤单价=(全厂消耗的原煤费用+全厂消耗的燃油费用)÷(全厂原煤折合标准煤量+全厂燃油折合标准煤量)。标准煤单价按焦作电厂全厂(#1-6 机组)实际价格统一标准结算。
    (3)水费、材料费:本公司按发电量比例分摊,公式如下:
    #5-6机组分摊费用=#1-6机组总费用×(#5-6机组发电量÷#1-6机组总发电量)
    根据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豫经贸电力【2003】427号文《河南电网电力调度考核办法》,河南省电力公司按季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合营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上网电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励或罚款。
    其他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进行结算。
    (三)关联方交易
         1、采购货物
        本公司从河南省电力公司下属的焦作电厂采购的燃料、材料明细如下:
        2、销售货物
    根据本公司与河南省电力公司签订的《并网与购电协议》,本公司将所属焦作电厂5 号、6 号机组生产的电力,以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电价,全部销售给河南省电力公司,明细如下:
    
    2005年4月2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豫发改价管[2005]499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煤电价联动调整全省电价的通知》,适当调整全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其中将本公司的上网电价由272元/千千瓦时调整为318元/千千瓦时(电价调整自2005年5月1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将本公司合营企业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上网电价调整为323元/千千瓦时(电价调整自2005年5月15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2005年12月30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豫发改价管[2005]2045号《关于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外送电价的通知》,确定本公司2005年度外送电量电价按每千千瓦时466元执行。                                                              
    2006年7月3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豫发改价管[2006]857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电价调整的通知》,适当调整全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其中将本公司的上网电价由318元/千千瓦时调整为333.2元/千千瓦时(电价调整自2006年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四)、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委托生产管理
    河南省电力公司2007年度上半年收取本公司委托生产管理费           2,277,577.96元,2006年度全年收取本公司委托生产管理费6,078,408.09元。
    2、电力调度考核
    河南省电力公司2007年度上半年未收取本公司电力调度考核扣款款;2006年度收取本公司电力调度考核扣款净额为人民币208,517.00元。
    3、直接费用和公共费用分摊
    本公司2007年度上半年从河南省电力公司下属焦作电厂承担的直接费用和分摊的公共费用为51078683.93元,2006年度承担的直接费用和分摊的公共费用为123,880,727.56元。
    4、委托贷款
    本公司2007年度上半年通过招商银行从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接受委托贷款100,000,000元,归还93,0000,000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尚结余100,000,000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十、或有事项
    本公司及子公司河南豫能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高科”)于2002年各出资25,000,000.00元在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开立资金和证券账户,进行国债投资。2005年4月22日,本公司及豫能高科要求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在指定时间内将国债变现,并将全部资金划回公司指定账户,但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未予执行。2005年4月29日,本公司及豫能高科分别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将国债投资资金各25,000,000.00元及相应收益划回公司指定账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10日受理此案。
    经双方协商及法院调解,本公司于2006年12月3日与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签署《和解协议》,就国债投资涉诉事宜达成和解,具体内容如下: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承诺在和解协议签署生效2年内,分期将国债投资资金划回公司指定账户;本公司在和解协议生效后立即办理撤诉手续或由双方共同申请人民法院根据和解协议作调解书。
    2007年1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2005)郑民四初字第104、10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国泰君安郑州营业部返还本公司及豫能高科国债投资资金,返还总额50,000,000.00元(本公司及豫能高科各25,000,000.00元);(二)两案诉讼费270,020.00元,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
    十一、承诺事项
    2004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洛阳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决定与河南京安科技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河南嘉华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洛阳市燃气总公司、洛阳科特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洛阳海隆电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资建设洛阳新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即2*13.5MW热电机组)。该工程动态总投资确定为人民币1,010,610,000.00元,项目资本金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建设该项目的公司(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本公司投资占其注册资本的35%,应出资人民币52,500,000.00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投入资本金人民币37,500,000.00元,其他投资方已投入资本金人民币36,500,000.00元。
    按照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达成的决议,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31日将15,000,000.00元出资款汇入洛阳豫能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于2007年7月6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禹州市第一火力发电厂,要求其先行偿还本公司债务计1亿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20日受理了此案。
    1、案件基本情况:1993年8月27日,根据河南省政府豫政(1991)45号文件、原省计经委豫计经资(1993)1169号文件和省建设银行、省建设投资总公司联合发出的(1993)豫建银投第0369号文件“1985年我省统配煤矿上划时,煤炭部补偿河南地方煤矿建设‘四亿五’投	资中的拨改贷和基本贷款3亿元划转为省基本建设基金,以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贷款本息余额为准,从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全部划转为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委托贷款”的规定,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建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禹州市支行、本案被告及担保方禹州市电业局签订了(93)22号《河南省基本建设基金委托借款合同》,约定将上述贷款作为委托贷款,由河南建投作为债权人继续收回本息。
    2004年12月1日,河南建投将对被告持有的14,191.22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原告。随后,原告与河南建投一起将上述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了被告,2006年1月1日被告在债权转让通知书上盖章确认。
    但被告一直没有偿还债务。截至目前,被告仍结欠原告债务本金及暂计至2005年12月31日的利息共计150,117,668.83元,鉴于被告目前的经营状况,原告依法请求判令被告先行偿还债务1亿元,原告保留要求被告偿还剩余50,117,668.86元的权利。
    2、本公司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债务计1亿元。2) 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转让、受让双方于2004年12月1日签订的《出资与债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收购河南建投对禹州市第一火力发电厂的债权的收购价为60,000,000元。经本公司、河南建投及禹州市第一火力发电厂确认,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债权金额为150,117,668.83元。本公司将购入的债权的账面金额与所支付购价的差额90,117,668.83元计入坏账准备。本公司自收购该债权后,多次催收,该厂一直没有归还,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核算制度》,2006年本公司对上述债权计提了50%的坏账准备计30,000,000元。2007年期末,本公司将根据该债权的回收风险,确定是否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可能会对2007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2007 年5 月3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建投”)的通知,河南建投收到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电改函〔2007〕29 号《关于“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项目”股权受让方选定的通知》(以下简称“电监会通知”)。电监会通知明确,河南建投被选定为920 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项目(以下简称“920 项目”)所涉本公司40.70%的股份的受让方。920项目相关股权的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等已经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审定,并以《关于920 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项目股权转让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7〕1107 号)正式确认。
    2007年6月8日,河南建投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电力”)、第三大股东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电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河南建投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河南电力、华中电网持有的本公司的140,000,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2.56%)和35,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14%),股权转让价格为400,204,200元人民币。转让、受让方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于《股权转让协议》第七条之中,对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偿还事项做出以下安排: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河南电力、华中电网承诺,由本公司股东河南建投代其垫付现金对价,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以股份或以现金方式向河南建投偿还代其垫付的现金对价;此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之后,河南电力、华中电网承诺承担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偿还义务即行终止,转由河南建投承担。
    河南建投目前直接持有公司37.44%的股份,受让河南电力、华中电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后,河南建投将合并持有公司78.14%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由于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河南建投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本期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股份转让尚未进行交割。
    2、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1月16日通过了《关于清理注销豫能高科公司的议案》,要求在妥善解决国债纠纷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做好对豫能高科清算的准备工作。2007年4月20日,豫能高科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对豫能高科公司进行解散并开始清算,目前各项清算工作正在按照所制定的清算工作计划进行,本公司对豫能高科公司的清算工作具有完全的控制权。
    十四、补 充 资 料
    1、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2007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投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日净损益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7.37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合计                                                                       17.37                                     
  所得税影响                                                                 -                                         
  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                                                         17.37                                     
━━━━━━━━━━━━━━━━━━━━━━━━━━━━━━━━━━━━━━━━━━━━━━━━━━━━━━━━━━━━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列示2006年1-6月比较利润表及2006年1-6月模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净利润和2006年半年报披露的净利润差异节表
    (1)比较利润的调整过程
    
    利润表调整项目(合并)
    (2006年1-6月份)
    
    (2)2006年1-6月模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净利润和2006年半年报披露的净利润的差异调节表如下:
    
    
    
    
    2006 年1-6月净利润差异调节表(合并)
        (3)按原会计制度或准则列报的所有者权益调整为按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所有者权益
    2006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调整情况


━━━━━━━━━━━━━━━━━━━━━━━━━━━━━━━━━━━━━━━━━━━━━━━━━━━━━━━━━━━━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股本                                 430,000,000.00                          430,000,000.00                          
  资本公积                             345,566,449.61                          345,566,449.61                          
  盈余公积                             135,516,630.20                          135,516,630.20                          
  未分配利润                           -86,513,789.33                          -70,115,779.73                          
  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                 -87,416,806.97                          -87,416,806.97                          
  本年净利润                           903,017.64                              17,301,027.24                           
  合计                                 824,569,290.48                          840,967,300.08                          
                                                                                                                       
━━━━━━━━━━━━━━━━━━━━━━━━━━━━━━━━━━━━━━━━━━━━━━━━━━━━━━━━━━━━
2006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调整情况
    
    十五、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报表及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14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