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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4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信息披露质量,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8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所
变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
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
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
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
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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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
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
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
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公司预计实施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后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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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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