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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关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1-09-13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8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
实施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框架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暂时无法预计本协
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
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创新、
共享双赢的总体合作原则,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在新
能源项目开发、数字能源建设及能源产业合作方面进行全方位战略合作,建立全
面、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能源行业各类创新业务发展,推进河南
省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并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
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框架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作方介绍
    1. 基本情况:
    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赵明路
    成立时间:1987-09-15
    营业期限:1987-09-15 至 2040-04-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038216
    注册资本:4,034,113.182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程控交换机、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
多媒体设备、电源、无线通信设备、微电子产品、软件、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
及配套设备、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数据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及配套产品
(含供配电、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监控等)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工程安装、维修、咨询、代理、租赁;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集成电
路设计、研发;统一通信及协作类产品,服务器及配套软硬件产品,存储设备及
相关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生产、
销售;通信站点机房基础设施及通信配套设备(含通信站点、通信机房、通信电
源、机柜、天线、通信线缆、配电、智能管理监控、锂电及储能系统等)的研发、
生产、销售;能源科学技术研究及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大数据产
品、物联网及通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智能系统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通信
设备租赁(不含限制项目);培训服务;技术认证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业
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房屋租赁业务(持
许可经营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禁止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华为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2.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华为公司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背景

                                       2
       为推进河南省能源结构调整,甲、乙双方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两
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新能源项目开发、数字能源建设及能源产业
合作方面进行全方位战略合作,共同促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二)合作原则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资源优势,双方承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本着
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享双赢的总体合作原则,经充分协商,建立
全面、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三)合作内容
       1. 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合作
       依托甲乙双方发展战略,根据各自产业发展需求,双方同意在整县屋顶分布
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实现双赢。
       2. 能源云平台项目合作
       共同搭建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的能源云平台。实现可视化运营,智能化运维,
对接电力交易和碳交易,实现综合能源互联网的管理。
       3. 联合推进绿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双方联合推动政府统筹规划碳排放降低标准,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技改和供电
结构调整,促进河南省节能型数据中心发展。
       4. 全业务数字化转型合作
       围绕发展清洁能源与推动传统能源业务数字化智慧化,乙方发挥数字能源技
术等技术优势,助力甲方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5. 开展多场景能源项目合作
       以分布式能源试点推进为契机,以节能技术、用能方式、多能互补为主题,
实现农村能源革命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
略。
       6. 能源产业创新合作
       在相关领域积极合作,联合打造创新解决方案,助力本地能源企业提升产品
质量和带动产业发展。
       7. 企业文化与技术培训
       双方保持常态化合作与交流机制,组建综合性人才队伍,支撑能源互联网转
型的技术和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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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期满,经双方
同意,可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2. 该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
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内容展开各项工作,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及时由各相关方(包
括但不限于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豫能控股及其下属单位、华为公司及其关联企
业、合作伙伴等)签订具体合作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合同为准。
       3.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四、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签订本框架协议,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及乡
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转型发
展具有积极意义。
       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双方将按
照本协议内容展开各项工作,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及时签订具体合作合同,各方
的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合同为准。因此,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产生重大影
响。
       框架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框架协议而对华为
公司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内容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2. 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暂时无法预计本框架协
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2021 年 1 月 15 日,鲁山县人民政府与公司签署《打造全要素综合能源、服

务示范区框架合作协议》,协议内容详见《关于与鲁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合作

协议的公告》(临 2021-03),同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出资设立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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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鲁山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关于抽水蓄能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

告》(临 2021-08)。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

发的《关于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电力〔2021〕557

号),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得核准,详见《关于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获得核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临 2021-69)。

    (二)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

监高持股情况无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监

高所持股份无股份减持的计划。

    (三)备查文件目录: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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