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2-8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公告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总额预计为 57.212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0.53 亿元的 113.22%,总资产
287.52 亿元的 19.9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
保余额预计为 37.31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0.53 亿元的
73.84%,总资产 287.52 亿元的 12.98%;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增加授信额度储备,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鹤发电”)以其 70%的电费
收费权(质押期 2 年)和全部热费收费权(质押期 15 年)质押方式向中国进出
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 4.8 亿元项目贷款授信额度。
根据进出口银行授信要求,需由公司为该笔 4.8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 2 年。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丰鹤发电向进出口银行申请 4.8 亿元项目贷款授信额度,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 2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2004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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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鹤壁市山城区新风路 1 号
注册资本:7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新峰
经营范围:2600MW 发电项目工程的建设生产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
项目开发,灰渣、石膏、粉煤灰销售及综合利用;自有房屋、设备租赁;物资销
售;二氧化碳固化经营、电力设备相关的原材料及燃料开发和经营(危险化学品
除外);电力设备相关的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生产经营;电力设备安装、检修和试
验;风力、太阳能、生物质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动汽车
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水、电、汽、热、冷供应综合能源服务;储能、氢能、
地热能、智能微电网系统、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建设、开发和技
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热力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碳排放权交易;
电力期货交易。
与公司的关系: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8,000 50%
2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960 46%
3 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40 4%
合计 76,000 100%
信用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丰鹤发电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
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0,536.41 310,552.15
负债总额 303,429.71 279,753.06
净资产 7,106.71 30,799.08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7,628.40 139,889.88
利润总额 -23,692.38 -43,850.00
净利润 -23,692.38 -42,077.4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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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合同
主合同为丰鹤发电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贷
款期为十五年,具体以提款或额度使用时间为准。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 4.8 亿元
整。
(二)担保的范围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
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
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三)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期间
保证期限为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两年。
(五)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应在“债权人”住所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丰鹤发电以其 70%的电费收费权质押 2 年和全
部热费收费权质押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 4.8 亿元项目贷款授信额度,由公司进
行连带责任担保,可有效控制融资成本,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上述担保事
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
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丰鹤发电的其他两个少数股东鹤壁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符合
一般市场经营规则,且丰鹤发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
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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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控股子公司丰鹤发电以其 70%的电费收费权质押 2 年和全部热费收费
权质押方式向进出口银行申请 4.8 亿元项目贷款授信额度,约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0.53 亿元的 9.50%,总资产 287.52 亿元的 1.67%。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总额预计为 57.212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0.53 亿元的 113.22%,总资产
287.52 亿元的 19.9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
保余额预计为 37.31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50.53 亿元的
73.84%,总资产 287.52 亿元的 12.9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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