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1-03-2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责任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新和成与其关联方 2010 年度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 201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0 年度,新和成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春晖环保
能源有限公司存在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万元) 的比例
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市场价 4.989.12 1.45%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原材料 市场价 3,858.38 2.33%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新和成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关联交易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存在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过对新和成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情况、决策程序等的核查,现就新和成
201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2、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3、平安证券对新和成已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方红华
谢吴涛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