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1-011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 点在浙江省杭州市金溪山庄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 表股份 429,727,34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2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候选人胡柏藩主持,部分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429,727,345 股,占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0%。独立董事代表许倩在大会上做了 2010 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429,727,345 股,占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0%。 《2010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1 年 3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201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429,727,345 股,占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 427,599,495 股,占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99.50%;反对 2,127,85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5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2010 年度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5,9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362,973,000.00 元,其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年。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 关要求,对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通过胡柏藩、胡柏剡、 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叶月恒、周贵阳、许倩、李伯耿、王永海、陈劲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许倩、李伯耿、王永海、陈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胡柏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胡柏剡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石观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王学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王正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叶月恒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周贵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许倩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同意李伯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王永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陈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 关要求,对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通过崔欣荣、吕锦梅、 邱金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崔欣荣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吕锦梅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同意邱金倬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票数为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429,727,345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周剑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