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1-04-20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19 日在杭
州金溪山庄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表决,聘
任胡柏剡先生为公司总裁、石观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石观群先生、王
学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石观群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提供上述任职人员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
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任
职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二、我们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全过程,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无异议。
2011 年 4 月 19 日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签名页:(本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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