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和 成:筹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8月)2011-08-22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的筹资活动,减少筹资风险,降低资本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
范围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
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2 管理职责
财务部统一负责资金筹措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分子公司无权对外自主筹资,经营活动
中所需资金向公司财务部申请。
3 管理内容
3.1 政策规定
3.1.1 筹资策略
为实现筹资全局性、根本性和长期性战略目标,财务部须对资金筹集制定长期和短期筹资策略。筹
资策略是决定公司筹资效益最重要的因素,是公司筹资方法选择和运用的依据,主要包括筹资风险
评价准则、筹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组合等方面。
3.1.2 筹资风险评价准则
(1)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做到以“投”定“筹”;
(2)筹资时应全面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筹资期限要适当,负债率和还债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围
内,做到量力而行;
(3)对筹集到的资金、资产、技术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做到“筹有所用”;
(4)筹资要充分考虑税款减免及其他社会条件的制约。
3.2 筹资计划的编制
财务部根据各资金使用部门、单位提出的资金需求和到期银行借款情况,编制筹资计划。在编制筹
资计划之前,财务部应根据筹资风险评价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形成筹资方案,应重点
考虑以下因素:
(1)根据融资预算合理安排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
(2)分析、计算和比较各种筹资方式和筹资渠道的利弊;
(3)分析筹资成本、潜在的筹资风险和具体应对措施以及偿还计划,根据前期预算的完成情况分析
其对本期预算的影响;
(4)分析方案的可行性,选择适合企业的筹资方式,确定企业最佳的资金成本,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财务部以筹集的资金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为基础,最终逐一对比各金融单位的融资条件,选取筹集
成本最小、风险最小、利益最大的方案,形成筹资计划。
3.3 筹资计划的核准
公司筹资采用各级申请、集中核准的办法。公司财务部结合各业务部门的资金需求,编制筹资
计划,并按照融资规模及审批权限,上报财务总监、公司总裁、公司董事长批准,如需提交股东大
会的则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其中发行债券筹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具体权限见公司权限表。
筹资计划核准后,财务部负责办理融资手续及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
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偿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合同在经过公司法务专员审阅无异议后由双
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合同并生效。
3.4 资金使用
3.4.1 资金到达银行账户后,财务部取得票据并登记入账,按照借款类别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各项
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的归还情况。公司须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公司财务部按月计提利息,按合同或协议条款约定办理支付到期利息,对于未支付利息财务部应单
独列示。
4 本制度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
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5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